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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中减除费用】新税投资者如何扣除费用

时间:2023-02-21 17:17:5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指南】:有经验的会计合伙人都知道,个人所得税包括费用扣除。如果报税时需要处理投资者的工资,需要增加的话,新税投资者知道如何扣除费用。这时这里是税费调整,不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请一起阅读下面有关这个问题的资料。

新税投资者如何扣除费用

答:(1)个体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包商2018年第四季度获得的生产经营收入,扣除费用按月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扣除费用按月3500元/月执行。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业事业单位承包人对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按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第三季度税额和第四季度税额。其中第三季度税额按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第三季度实际营业月的加权计算,第四季度税额应根据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月(季度)也计算预付税金。

本期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缴纳的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税10月1日之前的税额应纳税10月1日之后的税额

课税10月1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前实际经营月数-累计实际经营月数。

应纳税10月1日以后的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数-累计实际经营月数。

2.年度折算税计算。

汇款补偿税扣减额=年度应纳税额-累计缴纳的税额

年度应纳税额=前三季度应用税额第四季度应用税额

适用前第三季度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月数年实际经营月数

第四季度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营业月数每年实际营业月数。

扣除费用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在中国境内领取工资、工资收入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外领取工资、工资收入的纳税义务人。根据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化,可以决定追加扣除费用。追加扣除费用的适用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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