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福州市C有限公司的职员,负责申报C公司职员的税金,该公司的工资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2019年6月3日,小李为4月新员工小王办理了增税程序,通过后,根据5月实际工资支付情况向小王报税。填写正常工资申报单后,点击计税,发现小李的累计扣除费用金额显示为5000韩元(如下图详细说明),但实际上小王的累计扣除费用金额应该为25000韩元,点击重新计算后,数据没有刷新,无法申报该员工的税金,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咨询后,小王累计扣除费用金额错误的原因是该职员于2018年12月从C公司离职。小李向王申报1月份的税金后,裁员、离职的时间填到了2019年1月,但2019年4月,王军再次到C公司上班,小李直接将员工状态改变为正常。如下图所示。
小李删除并保存了王先生的离职日期后,删除了以前的申报单,重新填写了纳税申报单。如下图所示。
点击“重新计税”,小王的累计扣除费用金额刷新为25000韩元,即可正常申报。如下图所示。
编辑:陈航陈桂芳冯银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