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公务员办婚礼申报】净化社会风气的党员干部应该如何安排婚丧喜庆?

时间:2023-02-21 16:11: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婚丧喜事再次肯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规范了相关事项。

婚丧婚姻是人生大事,严肃地守本不为过。但是,一些党员干部无视党政纪,违背威风,大规模行动,利用职权敛财等,不仅破坏了社会风气,还歪曲了正常的民俗人情。(温斯顿,李安)那么,为了净化当前的社会风气,党员干部应该如何安排婚丧喜庆呢?内蒙古怎么办?各地又在怎么办?

内蒙古为什么发行新的《通知》?

据悉,2013年12月20日,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的通知》(党内发行[2013] 23号)下发。但是,在对混相倾斜和相关问题的具体处置过程中,存在要求不具体、执行不规则、纪律不统一等问题。

为了全面深化和巩固严治党、严政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改善成果,引领和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贯彻党内爆发[2013] 23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原有规定的实体内容基础上,重申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结婚庆祝问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有什么新要求?

1.婚丧喜庆活动运营可以提前或事后通报

党内爆发[2013] 23号文件规定处理婚丧喜庆活动,必须提前申报。但是,新的《通知》要求、婚事活动必须事先申报。送葬的人可以提前申报,也可以事后申报,也可以体现人文关怀,但明确运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参加非亲属宴会性质的宴会活动。

党内爆发[2013] 23号文件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举行“生日宴”、“原锁宴”、“庆祝宴”、“乔迁宴”、“升学宴”等活动,除亲属外,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通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参加非亲属宴会性质的上述盛宴活动的新要求。也就是说,进行上述活动不能邀请亲属以外的其他人,自己也不能参加非亲属经营的上述活动。

3.请明确提出“六个严禁”。

据悉,新的《通知》的组合实际上进一步明确了“6个严禁”的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从事婚丧喜庆工作,严禁重复举行部署。

严禁使用公款贡品。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本人应承担的运营费用。

严禁在城市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设宴或搭建灵幕。

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务的行为。

严禁影响社会风气的排场、豪势等不文明行为。

“大运营队”排在8个违反规定问题的第4位

据悉,自2012年12月中央8项规定实施以来,严格调查大体组大学婚丧庆祝事项是各地的执政重点。据中央纪委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调查了9763起此类问题,11445人,党政处置者7558人。

记者发现,从8项规定到2014年底,各地共发现此类问题4648起,占8项违反规定精神问题的5.9%。截至2015年,各地调查了5115例该问题,比重上升到13.8%,“发生率”排在9类8个违反规定精神问题的第4位。

曝光的典型事例是什么?

少数党员干部多收礼金令人咋舌。比如贵阳市云岩区金冠村党总支书记陈小祥为女儿举行婚礼,开135桌,存款82万多韩元。北京延庆县永宁镇北关村党支部书记苏金全为儿子举行婚礼,设宴101桌,存款56万多韩元。

如果被曝光,部分高层干部也在其中。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洲为女性举行婚礼,接受了该校共同建设有关部门提供的婚礼“折扣价”,并邀请了学校领导层的5名成员和同事参加,产生了不良影响。王次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长职务被免除。学院党委书记郭淑兰和纪委书记文焕磊也因未能履行监督主体责任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举行婚丧,庆祝各地如何规定?

四川省:规定领导干部处理婚丧喜庆。

领导干部参与或组织本人和近亲属的婚丧结婚和乔迁、执行人身、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活动时,可能与使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管理服务大象和其他职权活动有关或影响公平执行。

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江西省:借机敛财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今后江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律要“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借机敛财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西安市:其他喜庆事宜严禁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

除婚丧嫁娶事宜外,该市要求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操办丧事至少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部门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部门报告。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予以问责。

此外,石家庄市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广西河池市规定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礼金或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

民俗与党纪界限如何厘清?

专家表示,与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相比,婚丧喜庆事宜几乎每个党员都要面对,因此更需要筑牢“防火墙”,厘清民俗与党纪的界限、划清公与私的边界。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人情往来,在乡村社会,婚丧嫁娶都由邻里帮忙完成,熟人社会的一套民俗延续至今,老百姓的婚丧嫁娶是社会习俗并不会有人干涉。“个别干部的腐败之路,就是从看似‘礼尚往来’的事情开始的。”西安市纪委常委庞武平说,传统民俗文化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异化,“礼尚往来”变成“重利轻义”,借婚丧嫁娶违规收受礼金甚至敛财,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

禁止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不是禁止传统民俗。只要注意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注意可能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搞简朴、正常的婚丧喜庆事宜,一样体现传统民俗。

(稿源:大草原新闻综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内蒙古日报》、新华网、《陕西日报》等媒体报道)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