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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优质专业群申报】青海:关于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20 18:11:5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发布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省属于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青海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制定了《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

2022年3月31日

关于申报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各省是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省〔2020〕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青发〔2021〕42号)精神,省教育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学校申报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五项)

1.学校主要办学条件(包括校园占地面积、校舍面积、仪器设备等)达到《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2.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在1200人以上。

3.学校批准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4.至少承担1个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1 X”认证制度试点、教育事业诊断建立和制度改进试点、提高国家质量项目)。

5.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近三年来达到1000人以上。

6.近三年来,学生获得省级技术比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术比赛奖。

7.近三年来,教师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相关奖励(包括优秀教育家、优秀教师、教授名师、昆仑英才、全国职业大学教育能力大会获奖、教育成就奖、班主任能力大会获奖、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等)。

8.专业教师中,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包括相关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50%以上。

9.最近三年完成了政府部门下达的招生任务,全日制招生占70%以上。

(二)优质专业(集团)申报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四项)

1.该专业(集团)将省、市主支柱、特色、战略产业领域紧密联系在一起,准确、特色鲜明,与相关行业、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有效的合作。

2.该专业(军)师力量较强,有高水平的专业领导和骨干教师。

3.2021年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学生就业稳定,质量高。

4.2021年,该专业(军)全日制在校学生达到120人以上。

5.该专业(集团)将参加国家现代学徒制示范或“1 X”认证制度示范。

6.近三年来,该专业(军)学生获得过省级技术比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术比赛奖。

7.专业训练设备具备较好的条件,其中1产、3种专业设备总价值在500万韩元以上,2产专业设备总价值在1000万韩元以上。

六州办学规模大、教育质量高、专业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工作流

(一)申请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本身的基础条件、优势特点、发展潜力等,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编制建设方案,填写申报单和项目任务书,并根据隶属关系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建设方案、申报单、项目任务书、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二)组织初审。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学校申报方案及申报书、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审查后,将同意推荐学校的申报资料提交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处。

(c)审计决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择优确定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集团)建设项目名单。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集团)可以同时申报。申报优秀学校要明确两个重点建设的特色优质专业(集团)。

(b)材料要求。学校申报材料包括: 《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15份)、《青海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质专业(群)建设计划申报书》 (15份)、《青海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质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方案》 (15份)和与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5份)

1.要同时申报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集团),必须填写附件1-5。

2.要申报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必须填写附件1、3、4。

3.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集团)申报必须填写附件2、3和5。

(c)拟定要求

1.举报学校应根据需要填写相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封面上应印有学校公章。

申报单上的相关数据口径按自然年份统计。

>  3.申报表中,各项指标除特殊要求外,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佐证材料及如需详细说明的材料,可单独附页。


  (四)申报时限。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4月25日之前将通过初审学校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 系 人:王娟 唐兴风
  联系电话:0971-6310571
  电子信箱:79274415@qq.com


  附件:1.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建设计划申报书
   2.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群)建设计划申报书
   3.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优质专业(群)建设方案
   4.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建设计划项目任务书
   5.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任务书
   6.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6)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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