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朋友:
最近,全国发生了很多新冠疫情,广东省已经启动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对机制的实际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地阻断传染病的传播,坚决战胜疫情防控抵抗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的指示,调整兴宁市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方式,暂停窗口现场服务,预约特殊事项执行和加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窗口现场服务
从2月10日起,兴宁市公共服务中心继续停止窗口现场业务处理服务,恢复时间暂定为2月17日,如果实施中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在线执行、自助执行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许多市民朋友将通过不见面的方式,减少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水日”、“广东商通”、自助处理终端等渠道处理业务,减少来往大厅的数量和外出时间。
第三,实施预约事务所
从2月10日开始,中心各窗口将继续安排工作人员,很多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各窗口的值班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如果不紧急,请暂缓投标。如果有特殊紧急事项,确实需要处理的话,请事先用公布的电话预约,经过同意后才能来处理。预约处理需要防护检查和体温检查,不戴口罩或感觉发烧、咳嗽等不适的人暂时不允许进入。春节前后,请在湖北暂时保留回光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乡民及接触者、申办工作。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城市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电话
兴宁市政府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
兴宁公共服务中心窗口义务电话:
不动产登记中心:3238687
税务局:3260126
公安局:3335110
市长/市场监督管理局:3389279
婚姻登记处:3253381
综合窗口(水务署、建设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省综合局、交通运输局、道路事务中心、卫生卫生局、烟草专卖局):3310301
[前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兴宁市政府服务数据管理局
[作者]张柳青
[来源]南方报纸媒体集团南方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