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关于停止对外税收相关(手续费)业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公告
2022年第4期
尊敬的纳税人、分担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分行2022年国库年终结算工作事项安排和市市政府证券区工作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使用区一级国库,海口市税务机关征收的税金将缴纳区一级国库。为了做好我市2022年税收收入年终结算工作,确保国库调整,海口市税务局将从2022年12月31日00:00时至2023年1月6日24:00时保留部分涉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暂停营业时间和范围的处理。
在2022年12月31日00:00-1月6日24:00期间,海口市税务机关保留了除税务局发票接收业务以外的所有业务。
二、恢复业务日程
2023年1月7日00:00年起海口市税务局恢复业务,1月7日至1月8日海口市税务局各税务局各税务机关正常对外办公。
三、业务处理通知
(1)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提前作出安排,避免结算日期及国库调整期间业务中断造成的影响。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非税、申报车辆购买税、房地产交易、其他个人房地产租赁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收到发票、替换发票等涉税(手续费)事项。
(2)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各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68612366税务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分担者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纳税人、分担者将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处理涉税(手续费)事项的影响,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别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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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