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宇宙的病毒吗?
呃.
这句话怎么说?
最近,一些外国媒体(以及他们的社交媒体账号)报道了这种令人震惊和毛骨悚然的消息。
今天俄罗斯:俄罗斯海关查获了500多只准备运往中国黑市的熊。
《英国每日邮报》:半吨被砍的熊掌在俄罗斯轮船上捕捉到,准备送往中国
《西伯利亚时报》:4000只貂皮、525只熊脚、猛犸象象牙
综合这些多家媒体的报道,事情基本如下。
这只熊掌计划在俄罗斯海关部在远东地区百里(Khabarovsk)进行的反走私行动中缴获,共525只出售给中国。此外,还没收了3978张貂皮、2.4公斤玉石和4公斤猛犸象象牙的部分。
这批未申报货物的价值约为62万美元。他们被封装在有汉字的大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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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有木有!!
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这批货物计划从俄罗斯的伯力运往中国黑龙江省同江市的黑市出售。
在中国的餐馆里,熊掌被视为一道美味佳肴,通常被做汤或者烧烤食用,一道有熊掌的菜可能价格高达1000美元。
动物权利组织此前称,中国黑市对传统美味以及“治疗”的需求导致了俄罗斯这一物种的非法捕猎。所谓“治疗”是说,熊掌被用来治疗从不举到发烧的各种疾病,甚至被做成烟灰缸。
专家称,这次受害的熊为棕熊和喜马拉雅棕熊(Brown and Himalayan bears)。
▼本尊长这样↓
喜马拉雅棕熊Himalayan bears
棕熊Brown bears
这两种熊都已经上了濒危动物名单,因为数量锐减。
这则关于bear的新闻确实让人unbearable。
而类似的新闻,也不时见于报端网络,并非孤例。
2013年
2015年
不错,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凭借自身的智慧、善假万物站在了食物链顶端,睥睨众生。丛林法则、适者生存的信条似乎在动物界乃至人类都通行。
"The law of the jungle"is an expression that means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ything goes," "survival of the strongest,"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kill or be killed," "dog eat dog" and "eat or be eaten,".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defines the Law of the Jungle as "the code of survival in jungle life, now usually with reference to the superiority of brute force or self-interest in the struggle for survival."[1] It is also known as jungle law orfrontier justice.
那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呢?
若干年前,孟子曰过:“人之异于禽兽几希”“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熊也是活生生的动物(Living creature)啊,而且已经濒临灭绝。几百只熊掌从身体分离,这种痛苦加之与人类若何?
抛开这一层面,从法律层面,捕猎、食用濒危动物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类真的要活在丛林中么?
最后发一组漫画,名字叫做《当动物统治地球》。图片可能略会让观者不适,不过真相往往不就是这么cruel吗。
(漫画版权归原作者)
是不是脊背阵阵发凉?
Live and let live.
参考:rt.com,dailymail.com等
文、发布: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