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早期发票纳税申报及后续营业收入确认处理,根据《企业会计标准》、《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计准则。
一、提前开票的主要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企业的下列提前开票行为不被认为是徒劳的。
1、在特定交易模式下,如果尚未发生征税行为,由于付款和赔偿要求,在没有存款、存款或存款的情况下提前开具发票的行为。
2.正常经营的企业签订正式合同收取货款,但业务未发生或未完成,即使提前开票,也不会被认定为虚假。
3.如果有实际交易,即使征税行为尚未实际履行,征税行为也尚未发生,根据合同的约定或客户的要求提前开票,不被承认为虚开发票。
二、早期发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及附加税处理。
1.关于增值税的应纳税义务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增值税应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应纳税义务时间从开票之日起发生,遵循的原则比实质更重要。
2.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义务时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义务时间,原则上遵循权责发生制,商品未发行、服务未提供、履行费用未发生等,均不产生应纳税义务,分别被确认为企业的营业收入,不结转相应的营业费用。
3.附加费处理:附加费中的城市税、教育费追加、地方教育费开发费等应根据本月增值税缴纳金额缴纳和缴纳,附加费中印花税征税义务在签署时全部发生,根据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本月缴纳,下个月纳税申报时缴纳相应的税。
三、早期发票财务处理
1、企业应在应收帐款总帐帐户中设置提前发票明细帐户,计算提前发票增值税发票的销项税,并分别计算客户和项目。
2、具体财务处理如下:借方:应收账款,缴纳贷方税-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3、从客户接收存款处理:将银行存款记入借方,贷记存款,将应收账款核销至存款,奇美存款的余额为到期前未累计的客户金额。
第四,所有库存装运完成履行义务的处理。
企业在发行全部库存或履行所有履行义务时,必须确认营业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具体的财务处理如下:
1、不再需要确认销项税:应收账款借项、营业收入贷项、销货成本结转、营业成本借项、库存商品等。
2.如果由于JDE的原因需要确认应收帐款和销项税(包括税),则可以手动以红色字体借记应收帐款,缴纳税金-缴纳应税大象销项税。
3.月尾结算前,要核销耶稣金和应收账款。
五、库存部分配送、部分服务提供和部分履行成本处理。
企业也要部分确认销售收益,同时部分结转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规定了部分库存的销售价格,并提供了部分服务和部分履行费用的合同价格,则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格确认营业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营业费用。
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相应的收入,则必须根据构成合同的费用比例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同时结转营业费用。
3、相关财务处理和遵守4条规定。
六、纳税申报及相关问题
1.增值税开票当月需要申报增值税税。此时增值税申报股表的营业收入金额应大于利润表的金额。财务部要做好账目准备登记。税务机关检查时,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企业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时,企业必须在本月内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此时,增值税纳税申报单上的营业收入金额应小于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金额,财务部门应准备帐簿准备登记,税务机关检查时应如实提供相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