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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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开发方面,特别是化学药品,无论是创新还是仿制,最终申报都离不开CTD资料。曾几何时,许多药物研发——注册人只把CTD理解为简单的应用文件格式要求,但否则,CTD是研究开发思想、过程控制和端点控制相结合的药物质量管理概念,是当今熟悉的QbD概念的重要实施,是对药物研究内容和研究水平的系统技术要求。
全球环境的CTD
1989年,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药品管理当局为了统一协调者药品注册技术的差异,以便在多个国家同时申报相同的药品注册文件,在巴黎召开了国家药品管理当局国际会议,开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此后,欧洲、美国和日本政府的登记册与国际制药工业协会(IFPMA)联系,讨论了登记册和产业部门联合召开国际协调会议的可能性。
继续于1990年4月在布鲁塞尔举行三方登记册和工业部门共同参加的国际会议,讨论ICH的意义和任务,并成立ICH指导委员会。质量(Q)、安全(S)和有效(E)三个方面是ICH指导委员会用来确定药品是否可以批准上市的基础。为了使新药申报的格式和内容一致,开发了通用技术文件(CTD),分为CTD、CTD-Q、CTD-S、CTD-E、eCTD-E和eCTD。该工作簿模板为跨国同步申报奠定了基础,并在持续使用中逐渐得到改善。
CTD目前可以选择或强制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瑞士等国以CTD注册形式申报药品,许多其他国家的官方注册机构也采用CTD申报形式,并根据当地要求进行了修改,如东南亚联盟国家(ASEAN)文莱、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这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同意ICH的理念,接受CTD形式的申报资料。我国关于CTD内容见下文。
表1 ICH M4 CTD的开发过程
全部5组ICH-CTD模块
ICH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全部注册文件分为5个模块,模块1是具有区域特异性的单独文件,其余4个模块是CTD格式文件,是国际通用的注册文件编写格式,具有通用性。
图1 CTD文件格式结构示意图
ICH-CTD规定了药品注册申请的形式和内容,五个模块相辅相成,从药学研究到临床试验,注册审查员可以通过CTD文件了解药品开发成功的全过程,为药品上市批准提供有力保障。如果一种产品是根据ICH要求开发的,则可以使用相同的ICH-CTD注册文件进行跨国同步申报准上市。也就是说,同一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可以在跨国上市销售。举报企业通过这种途径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中国CTD的发展
自1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以来,规定注册申请的新药必须提交资料,我国在药品注册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药品注册文件模式。特别是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不断优化药品注册工作流程和方式,积极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因此,10年后~ 2010年9月,我国药品审查中心CDE参照国际通用的技术文件CTD,编制了国内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册申请药学部分的CTD文件格式(CTD格式申报资料提交要求、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等)。
正式发布了《化学药品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并按照CTD格式开展技术审评。这套文件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药品注册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当时,2010年发布的《化学药品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其主要适用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4、5和6的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部分申报资料,即CTD格式模块2的质量相关综述和模块3的质量相关文件;注意,在当时,1类2类新药并未涉及其中。
为了进一步优化CTD资料的规整统一,2011年7月,CDE又发布了化学药药学资料CTD格式电子文档标准(试行)来统一文档字体、字号、行间距、页面设置和文档结构目录等内容。另外,作为一项激励政策,CFDA在2012年9月发布了《关于按照CTD格式申报品种单独按序审评的有关说明》,鼓励率先按照我国CTD格式进行申报的产品可以享受单独排队的优势,进入优先审评通道。
多年过后,在CTD已逐渐成为药审日常工作内容之时,2015年11月,CFDA发布了《关于征求化学仿制药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意见的通知》,对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6情形的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修订稿征求意见,且根据近年来的实施积累经验,主要修订了原料药和制剂的部分撰写要求,并增加了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部分的内容。
2016年3月,CFDA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及其解读,制定了化学药品新的注册分类要求;为支持化学药品新的注册分类方案,同年5月,CFDA继而发布了新的化学药申报资料试行要求,其中,新药和仿制药的药学资料均要求用CTD格式进行撰写申报,仿制药非临床和临床部分文件撰写也引入了CTD章节设置,这一事件宣告着CTD格式文件正式成为化药申报注册格式,进入CTD发展的里程碑。
(注:官网正在完善中,表格内容可复制粘贴寻找到相关内容)
我国药监部门颁布的CTD内容及特点
我国正式发布的化药CTD格式申报资料包括两部分: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和申报资料正文,分别对应ICH-CTD的模块2和模块3的一个章节。
CFDA颁布的CTD格式模板2内容为2.3.P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原料药部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特性鉴定、质量控制、对照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稳定性等7个章节。制剂部分主要包括:剂型及产品组成、产品开发、生产信息、原辅料控制、制剂的质量控制、对照品、稳定性等7个章节,其中与国际CTD模板不同的一点是少了制剂包装材料和容器这一个章节,其相关内容在国际CTD模板中为单独一节,而我国CTD模板此内容在产品开发章节中描述。
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是对模块3.2.P中主要部分的信息进行的一个概述和重要内容提炼,各项内容和数据应与申报资料保持一致,不能写模块3或CTD的其他部分没有涉及的信息、数据或论断,涉及到需要详细数据支持的地方需写明参见模块3.2.P的具体章节名称,并在各项下注明所对应的申报资料的项目及页码,其格式、目录及项目编号不能改变。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应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对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可控性做出客观综合的评价。模块3.2.P包括7个章节,包含药学申报的全部内容。我国CTD相应模板下载,见网址:;class_id1=1.
图2 国家CDE相关CTD模板下载
小结
首先,本文更多的是对当下药品研发所必须使用的CTD文件资料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让并未参与过CTD文件撰写的同行,对此能有一个简单的认识。其次,笔者虽参与过CTD资料的撰写,但更多的是负责原料药方面信息的汇总,而曾经的汇总,更多的是对于资料的重新整理,最初的研发思路并未按照CTD格式及QbD理念去设计实施。随着在药学这条道路上的不断学习,笔者更加领会了药物研发的严谨,也更懂得了CTD资料的内在指引。故对CTD相关内容进行总结,希望同行间能够相互共勉并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