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市税务局今天发布通知,要求2022年3月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审批、缴费申报和待遇申报等业务处理期限。根据《通知》,社会保险批准期限为2022年2月21日至3月8日12时。缴费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3月8日16点。社会保险待遇申报的截止日期也进行了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工作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7日。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业务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6日。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工作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个人权益业务方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业务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职业年金虚假记录室登记截止日期2022年3月3日。
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9日。
对于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待遇、技术晋升补助金申请、支付等工作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9日。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助金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3月7日。
市人事局警告,相关提示及支付证明的“支付截止时间”、“限税支付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天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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