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在线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页()-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申报人登录、《申报人操作手册》和正文,并根据需要进行在线申报。
一、网上申报程序:
(a)在线注册
申报人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要申报的评委及专业学科组进行在线注册,填写基本资料。
(b)提交资料
申报人登记信息后,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相关证明资料并提交。
1.“注册信息”栏:“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一般以社会保障单位名称填写,派遣人员以“社会保障单位(雇佣单位)”的形式填写)。《单位代码》填写缴纳社会保障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上传照片”、“上传证明”是指:上传本人最近的免冠全面证明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请根据系统中指定的大小和格式提交,以确保不会清晰显示和变形。
3.“基本信息”列:每一列都必须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并在“申报类型”中指明是否破格申报。全日制学位编号或非全日制学位编号必须正确填写。不填就写“没有”。
4.“学习经验”一栏:学历应在高中填写,学历及学位证书应直接上传到“学习经验”一栏对应的“相关附件”中。
对于高中学历证明丢失的情况,可以在备忘录栏中注明丢失情况。在职时取得专业硕士学位证,没有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基本信息栏中的“学历”栏应根据本人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如果同时获得学历学位,请结合学历学位证书上传到一个PDF文件中。
5.“工作经历”是指:请填写入职后的开始和结束年度、单位和部门、工作(职位)、职称、证书等要素。“相关附件”中上传了与职位相对应的职称聘用资料(聘用表或聘书)。
6.“工作成果”是指:目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后,必须填写技术工作成果和成果,附件必须提供PDF文件。
7.“项目课题”是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填写本人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名称、立项单位、立项时间、验收报告等因素,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相应的“相关附件”中。
8.“专利课题”是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后,填写本人承担或参与的专利课题,并将相关证明文件上传到相应的“相关附件”中。
9.“获奖情况”栏: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用后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的专业奖项,并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到“附件资料”中。
10.“论文著作”一栏:要申报学术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必须上传该栏并提交封面、目录、内容、封面(以附件形式包装PDF文件)。
11.相关表格资料栏:
(1)在继续教育学的时候,连同汇总表一起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2)审查材料目录和要求。
12.附件信息列:
(1)职称资格证书
(二)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水上相关证明材料;
(4)破格举报人的推荐意见;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在此列中,可以上传15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以打包上传,在“附件说明”中进行了准确说明。
13.打印申报单:填写申报单并完成附件上传,确认信息完成,生成打印纸申报单
14.上传单位意见: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打印后,包含“个人承诺”和“所在单位验证意见”、“事业单位位置情况”页面,根据需要填写盖章并签名后扫描到PDF文件上传到010-:010
15.举报人上报:确认上报资料正确后,单击“升级”
二、材料审查
评审室将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网上审查。对于需要修改的,可以明确修改意见,然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申报人根据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审查。
三、接收编号分配
(一)评审室通过评审委员会实施网上分配接收号码,并通知收到接收号码的申报人提交纸质文件。
(2)审查未通过的情况下,通过职称服务系统通知申报人不需要提交书面资料。
四、提交纸质资料
报务员收到受理号码后,将纸质资料按照《审查材料目录及要求》装订成册,每份复印件都要接受单位审查盖章。提交时,请将申报资料放在公文包(一人一袋)中,并将“审查资料目录和要求”页面粘贴到公文包的封面上。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要求的附件资料必须扫描原件并上传到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图像清晰。
(2)上传附件不包含病毒。否则,资料上载不完整,可能会影响审阅。
(3)所有上传文件的名称根据文件内容情况分别命名,避免泄漏、重复上传、错误上传等。附件上传应遵循“一个项目一个附件”的原则,不上传压缩包等其他格式文件。否则,会影响研究。
(4)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名称、手机号码等是制作和审核电子职称证书的重要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
(5)申报人完成首次提交后,应经常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接收过程,如果出现退回资料的情况,应抓紧时间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没有按照评审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在今年评审接受范围之内。
(6)收到号码签发后,不能修改。例如,如果上报的书面资料与上传到职称服务系统的资料不一致,则以系统上传资料为准。没有上传到系统的书面资料不能用作当年的申报资料,评委室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