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征兵时间即将结束,最近受到很多询问的问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免除增值税,正确申报。
不要着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本次减免免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在此优惠范围内。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3条,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此次免税政策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总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第一季度一个纳税年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情况下,增值税免税销售等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企业免税销售”或“起点销售不足”。
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栏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同,申报单填写也略有不同,下面这一篇一起通过事例了解一下。
中小企业申报案例
小A经营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便利店,2022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0.68万韩元,该季度还有未开票收入10.1万韩元。牛A在经营期间没有发行特别票的情况下,根据政策,2022年第二季度销售额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2段“其他免税销售”50.78万韩元。
需要注意的是,另外,小A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相应字段。
小B经营民宿,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是个体户。受疫情影响,2022年第二季度收入下降,季度销售额总计未超过45万韩元。具体来说,普通发票收入为15.68万韩元,专用发票收入为1.3万韩元(含增值税),该季度还有10.1万韩元的未开票收入。根据牛B政策,2022年第二季度的销售额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段“低于既定销售额”25.78万韩元。(注:非个体户的个体户列在小企业免税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