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渠道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建设的工作安排,现就调整纳税申报渠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的下列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追加、地方教育部、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告提交。
(二)使用“天府E税”、“12366移动应用程序”的下列纳税申报事项:
天府E世手机app:申报0(特别)、申报附加税(特别)、申报印花税、申报余款。
“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三)以下纳税申报事项使用“四川税”微信公众号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4)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以下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追加、地方教育部、财务会计报告提交。
属于上述调整范围的纳税申报事项将从2019年8月1日起停止服务,全面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的新申报模块,纳税人、缴费将从2019年8月1日起统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登记,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其他纳税申报渠道和与税收相关的业务处理渠道没有变化。
二、注意事项
(一)主管税务机关将以网页、微信、微博、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通知纳税人、分担人。请广大纳税人、分担者关注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相关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将于7月27日至7月31日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新申报模块进行操作培训。广大纳税人、缴费积极参与,提前熟悉新申报模块的系统运行。
(3)为了避免税务机关拥挤,请纳税人、分担者尽可能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处理纳税申报业务。
(4)此次纳税申报渠道调整事项,如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5)办理报税业务时出现的运营类问题,请通过在线咨询渠道(“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机关”的“运营税咨询”模块)咨询,或拨打400-7112366。
特别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资料来源:四川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