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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个人奖】通知,2020-2021年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开始!申报要求在这里

时间:2023-02-13 06:19:3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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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委员会公告

2020-2021年统计提交资料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通知。

主页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通过研究,国家卫健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在2020-2021年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根据工作日程,现收集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单位、省、部队情况如下:

一、统计年份

2020-2021年。

二、关于表彰奖和条件的统计提交

无偿献血献血奖。

1.多次用于鼓励自愿无偿献血者,奖项包括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奖金奖3次以上)。符合第三次金奖申报条件的,将同时颁发终身荣誉奖和金奖)、金奖(献血40次以上)、银奖(献血30次以上,少于40次)、铜像(献血20次以上,少于30次)。

2.一辈子荣誉奖只表彰一次。以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从上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之日开始重新计算(不包括40次)。以前的银奖或铜像获奖者可以根据原献血次数累计。

3.献血次数统计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12月31日。

(b)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于奖励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级卫生保健行政部门与红十字会优秀推荐一起推荐,单位奖名额不超过12个,其中血站不超过2个。个人奖和特别奖名额各不超过5个。军队无偿献血促进奖以师(旅)级单位为推荐单位,军队各主要单位卫生部予以优待,单位奖总人数不超过20个,个人奖和特别奖总人数不超过10个。市级以上卫生、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各主要单位卫生部门相关人员和血站领导层成员不是推荐对象。

(三)无偿献血志愿者奖。对积极参与符合选定要求的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赠志愿服务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无偿献血先进性(市)奖。用于鼓励积极支持符合评选要求的无偿献血事业的州(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地州)。

(五)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于鼓励对满足选定要求的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军队相关机构。

(6)无偿捐赠造血干细胞像。鼓励造血干细胞成功捐赠的捐赠者。捐款奖用于奖励一次成功捐赠造血干细胞的捐赠者。特别奖用于鼓励成功捐赠造血干细胞2次以上的捐赠者或成功捐赠造血干细胞1次、自愿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捐赠者。

三、提交有关要求的统计数据

(一)各省级卫生保健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各主要单位卫生部门要根据各项奖励条件认真组织信息统计和提交工作。

(b)提交资料的最后期限是2022年5月30日。

(3)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信息申报办法:通过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名单生成和审查过程:督促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内血站一定要做好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确保每日数据上传及时、准确、无误。国家卫健委将于4月1日左右通过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无偿献血表彰”模块生成并公布《2020-2021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初筛名单》(包括本省参与无偿献血的献血者信息和其他省份参与无偿献血的献血者信息,不包括军队体系)

对于在其他省份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请各地充分沟通,征求献血者本人的意见,然后确定最终申报性,申报该献血者的所有献血者信息,然后与其他获奖者名单一起提交。

2.正式提交表彰信息链接:请各省级卫生保健行政部门将审查的表彰推荐信息通过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无偿献血表彰”功能模块提交给我们委员会。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表单。请下载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的公章,邮寄给国家卫健委医疗管理局。

(4)无偿捐赠造血干细胞奖信息提交方法:请各省级红十字会将相关信息直接提交给中国红十字会中国造血干细胞捐赠者数据库管理中心。

(五)军队系统信息提交方式:要求军队各主要单位卫生部门提交相关奖励申报书(见附件)。

并加盖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公章统一上报至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其中,符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申报条件的,每个大单位原则上各限1个名额申报;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奖由各大单位依据是否在血液保障工作中作出特殊突出贡献、推动行业发展等事迹严格掌握申报;符合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金、银、铜奖)、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申报条件的个人,不限制申报名额。文件电子版和各类奖项电子表格(excel格式)从强军网电子邮局(地址:24.128.10.9用户名:66889766)下载和报送。

(六)受理奖项申报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符合表彰条件献血者的申报要求。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收集、核对各类表彰信息,按时按要求报送信息,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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