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品种:包括粮食经济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五大特色农产品、自主特色主导品种。
创建主体:原则上以县(市、区、林区、垦区)为单位申报。首先,支持地区内有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地区申请创建。可以优先支持生成合格的贫困县申报,适当放宽“三区三周”地区所属贫困县的生成条件和认定标准。
基本要求:要申报的高级地区必须遵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
申报数量:125个。
截止日期:2019年7月20日。
以下是《通知》原文。文末可以点击链接下载报关单。
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实施第三次“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党委农务、林业草原、发展改革、财政、技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部署,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时发〔2017〕3号)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在各地争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中央农业部、国家林业和草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要品种选择。各地要指导对重点品种(类)和地区布局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资源文化优势,综合考虑市长/市场消费需求,统筹粮食、重庆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五大特色农产品,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
(b)生成批量要求。原则上以县(市、区、林区、垦区)为单位申报。地区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相同地理标志认证(注册)的地级市可以单独申报,地级市地区内部分县(场)也可以联合申报。共同申报的地区要加强规划指导,按照有关规定有效整合地区内财政、土地、环境、水利、金融、科技等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统筹中国特区内产业链建设,实现产业持续均衡发展。为了保证原政策目标的实现,首先申请在支援地区内设立有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地区。可以优先支持生成合格的贫困县申报,适当放宽“三区三周”地区所属贫困县的生成条件和认定标准。
(三)申报基本要求。要申报的中国特区必须满足《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农时发〔2017〕8号)的创设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第一,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竞争力突出。产业资源特色鲜明,质量优势明显,生产历史悠久,是当地前三大特色农林主导产业之一。产品市长/市场知名度高,特色主导产品产量在全国东进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竞争力。第二,市长/市场培育和品牌建设有力。产业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销售、贸易工农一体化协调,特色主导的产品市场供求稳定,市长/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市长/市场管理机制健全,有影响力的农业(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第三,推进措施务实具体。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保护产业支持、可持续发展、金融政策、价格机制、品牌创造等方面的措施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四,领导示范的作用突出。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和营销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对特色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第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种植特色农产品要遵守农业、森林、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产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二、准备申报。
申报数量。根据中国特优区重点品种(类)和地区布局,此次申报数量为125个。在充分考虑各地农业综合部门、肿瘤传统、生产规模、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分省申报控制数(附件一)。
附件1 2019年各省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控制数
(二)申报程序。省级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省中国特区申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由省级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牵头,并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一起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评选,经省政府同意,统一报告。计划单列市列入本省指标,由本省统筹安排。
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纳入有关省指标,直接报送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申报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2019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附件2、附件3),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联系表》(附件4、附件5),明确推荐顺序,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每部门2份)及电子版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至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2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1
附件2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2
附件2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3
附件2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3
附件3 2019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1
附件3 2019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2
附件3 2019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3
附件3 2019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4
附件3 2019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5
附件4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5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联系表
三、认定管理
(一)专家委员会。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将组织成立中国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开展中国特优区的评价认定、指导咨询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认定标准。围绕中国特优区的内涵与主要特征,从资源环境、生产传统、产业发展、市场品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制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中国特优区认定标准。
(三)评审公示。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中国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国特优区认定标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中国特优区认定建议名单,并在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中国林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布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发文予以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重点,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针对以往两批特优区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错报、漏报、虚报等问题,2019年特优区认定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遴选,认真组织好申报书、工作方案、基础数据表审核等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省及垦区、林区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申报认定范围。
(四)加强跟踪考核。今年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特优区管理办法,从申报程序、管理内容、监督考核等方面,加强对特优区建设的指导与考核。各省及垦区、林区要积极研究,加强对已认定特优区的管理与监督,对特优区管理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深入开展调研。各地要切实加强特优区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出台特色农业产业支持政策。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政策规定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特优区建设。今年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掌握特优区建设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机制,推动出台金融服务、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用水、科技人才、市场流通、绿色环保等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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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图文/农业农村部网站
编辑: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
法律顾问单位: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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