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优化各类社评组织布局,构建立体的发展路径,畅通技能人才上升通道,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规范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秩序。
《通知》主要包括征文选拔规范、加强评价主体培养、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评价质量管理、夯实评价工作基础、加强组织领导等六项内容。与2020年试点文件相比,新的变革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实施,将全国省、市三级社评组织的日常管理全部移交给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包括参观各市功能人才统计。重视规范管理,加强评价调整计划,细化选拔,评价参考标准。加强属地管理原则,把地方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职业和新职业作为重点招聘对象。同时,明确评价主体的工作区域范围,明确评价省级社评机构在达西申报评价的基本程序,保持合理的评价市长/市场环境。拓宽发展路径,加强评价主体培育,为社评组织建立全方位发展的平台路径。开辟上升渠道,工作成果优秀的市级社评组织,按程序评价后,可以上升为省级社评组织。打破等级限制,合格的评价主体可以评价相关职业的整体等级。扩大评价范围,合格的私人团体开展评价一年后,可以申请增加评价职业(职业)。提高质量要求,坚持质量评价工作的“生命线”地位,进一步加强社评组织的“谁谁负责凭证”主体责任。为了加强题库的基础作用,举报差评组织应具备相应职业(职业)的规范题库。建立定期评价机制,对各社评组织三年进行一次以上评价,实行目录目录目录管理,评估不合格,退出社评组织目录。改进机构变更流程,制定社评组织职业增减(职业)和基本信息变更等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效率。
山东省将围绕《通知》的相关要求发布征文公告,针对适合社会选拔的社评组织,加强对社评组织的评价工作质量监督,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技术人才的评价要求。(卢仁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