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益企业财税收到了很多关于清算税收汇金的咨询,其中一个常见问题是,虽然年终奖明明发放了,但是税收app上出现的是工资工资,所以在折算税收时不能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最后税率要跳出来补税。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实际上,公司的财务职员在报税时,为了方便申报或忘记修改收入项目的名称,支付了年终奖作为工资。
在纳税申报系统中,对每项收入编制不同的报告,如正常工资收入、每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劳务补偿收入、稿费收入等分别填写。
财务人员每月分别填写收入的类别、金额、职员信息等,然后统一汇总上传税务机关。此操作直接确定税务app中收入类别的显示。
在纳税app中没有找到年终奖选项的人,似乎在公司财政为年终奖进行纳税申报时,将需要申报“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的收入申报为“正常工资收入”。
这样做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平时工资相对不高,合并综合收入后也有足够的扣除空间,那么在折算税金时选择原来的合并申报更划算,所以这个错误对你没有影响。
但是,如果合并收入后税率跳了,就要缴纳更多的税金,显然选择年终奖的单独税金更划算。(以英语发言)。但是,由于在报税时支付了年终奖作为工资,因此失去了选择的机会,不能制定税收计划,只能缴纳更多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