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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抄袭项目申报书】如果技术没有及时申请专利,而是先发制人地申请,该怎么办?

时间:2023-02-08 21:32: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解决专利优先事项

有些专利申请人由于经济原因,例如暂时无法预测该专利技术的市长/市场场景等,只能在本国申请专利,其他国家不申请。根据专利国内优先权或国际优先权,根据以前的申请日期,可以认为是以后的专利申请日期。

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发明或实用新型首次在国外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内,或在外观设计首次在国外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提交了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在发明或实用新型首次在中国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后,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是排除其他国家抄袭这项专利的人,提出先发制人的申请,并进行登记的可能性。

以上的规定有重要的限制。接连提出的专利申请应属于同一技术主题。也就是说,以后的专利申请不能超过以前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专利法》第29条所述同一主题的发明或实用化意味着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相同。

根据专利优先权在中国提交专利,专利抄袭者在以后申请专利的申请日以后自然不会获得专利许可。

二、解决专利无效程序

如果不及时根据优先权在争议地所属国家申请专利,还有另一种解决方法。也就是说,根据此前2005年的专利,可以对抄袭者在中国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也就是说,从源头上消除专利抄袭者的中国专利,防止外国专利权者的产品进入中国时受到反诉专利侵害。但是,在这种解决方式下,仅仅从行政确权程序中无效地消除专利抄袭者的专利,就不能追究专利侵权的其他责任吗?笔者用以下解决方法详述。

三、解决其他合法先发制人的权利

《专利法》第23条第3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申请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抵触。其中合法的先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托权等。在上述情况下,客户拥有的美国先专利权是2013年专利的产品图片,申请了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许可。该客户在中国没有专利权,但不能直接提起专利诉讼,起诉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专利,但基于在美国的发明专利权,该专利文件中的图片可以根据符合著作权法的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规定在美国获得著作权。著作权从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自动获得,根据我国签署的《伯尔尼公公约》,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也受到法律保护,客户的著作权可以先向专利抄袭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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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决专利所有权纠纷诉讼

如果技术没有及时申请专利,据悉该技术方案的有关方面首先申请了专利,技术人员可以作为证明相关技术来源的证据向法院提起专利所有权纠纷诉讼。案件结案后,可以用有效的法律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变更。

专利所有权纠纷多发生在单位内部及单位合作中。例如,工作人员以职务发明为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或者以合作机构共享的技术为自己的专利申请,实际上,部分技术可以提起专利所有权纠纷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研发ampD记录、实验室原始数据、劳动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许可转让合同等能够证明技术来源的证据,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证明。

5,解决先用权或现有技术抗辩

实际上,一些技术研发公司;D或技术专注于科学研究,产品销售不及时向技术申请专利,其他研发amp被d提前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也落后。相反,专利权人起诉专利侵权时可以摆脱利用。

身之前的技术来源进行抗辩,如先用权或现有技术抗辩。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出先用权抗辩的必要前提条件是抗辩人通过合法手段在专利申请日前已掌握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并实际制造、使用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先用权抗辩后抗辩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这种抗辩适用前提是该技术不是现有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技术方案没有公开。

现有技术抗辩是指在专利申请日前该技术已经被公开,公众处于随时可知道的情形,这种情形下专利技术方案丧失了新颖性,专利权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该技术方案。

六、其他解决方式

合作开发

这里其他解决办法主要包括技术改进、合作开发或技术交叉许可等其他方式可以单一使用或组合适用。

没有及时申请的专利技术没有证据或没有办法去主张权利,可以选择继续去深耕技术,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但注意要绕开他人专利的技术保护范围,不然改进技术的实施是建立在全面覆盖他人专利的基础上,构成对他人专利的侵权。

如果技术改进绕不过他人在先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权的技术方案,可以考虑和专利权人合作开发,共享该技术的市场成果。

还有一种可能,拥有技术的双方技术实力雄厚,拥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双方拥有多项技术获专利,可以通过商业谈判进行技术交叉许可使用,以达到商业上的共存和共赢。

综上,企业在搞研发时不要忽视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该申请专利的技术要及时给技术穿上“防护服”,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要制定好保密措施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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