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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申报说明】出生证明怎么开

时间:2023-02-08 11:24:4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出生证又称《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缘关系、国籍申报、户籍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所有婴儿(公民)出生时必须签发的证明,证明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车、出生证号码、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籍的有效证明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处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2.准备父母身份证原件和生育医院签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生育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办理有产妇户口的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程序处理:

A.生育医院发行的《出生医学记录》在登记处收费。

b,处理《出生医学证明》。

C.手写书一般有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幼儿姓名、幼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号等。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如果没有想好孩子的名字,可以先用昵称代替。但是出院前一定要给孩子起个好名字。否则,部分医院将不会支付《出生证》。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缘关系。

3、作为新生儿取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以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出生人口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的其他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仔细。因为填写、打印后不能更改。

2.收到《出生医学证明》的话,要仔细检查。如果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向医院提出更换申请。《出生证》严禁涂色,一旦涂色就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有效法律证明。要保管好。

4、在处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首先要给孩子起名字。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盗窃等原始证件丢失的,要求补发,收到原签发机关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确认情况属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并附上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不申报户口,丢失《出生医学证明》人,重新发行《出生医学证明》政府页。办完户籍手续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人的人将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面。

重新发行的《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供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产婆出具的产婆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中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重新发行《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均不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果需要出国等出生医学证明,则以公证部颁发的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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