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反映:
她今年8月退休前,人民社会局要审查资料,最近发现单位招录记录上写错了她的名字,与实际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上的姓名等字不同,担心这种情况会影响正常的退休程序。对此,相关机关已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颁发了相关证明,不知道是否可以添加相同的名字。
记者的帮助:
4月13日下午,中国商报记者联系了公民所在辖区西安公安新城分局自强路派出所户籍室。“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公民户口身份证曾用名和别名项目填写问题的批复》 2005年第6号文件,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上的“使用名称”项目、户籍东证上的“别名”项目都要列为公民。民警根据户籍管理文件,以前向公安机关申报的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增加使用名称,如果自己用错了或单位手用错了,就不能增加。
处理结果: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市民,对方表示感谢,并将再次咨询人事部。
华商报记者乌镇
资料来源:中国商业网-中国商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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