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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申报】房地产税申报缴纳!取得房产证后开始缴纳房产税,对吗?

时间:2023-02-07 03:08: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房地产税申报缴纳主要涉及四个问题,一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二是纳税地点,三是纳税期限,四是申报方法。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现有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的月份开始缴纳房地产税。

例如,一个行政机关原来将写字楼用于租赁,那么从租赁的月份开始,就要申报缴纳房地产税。

2.纳税人将自己新建房子用于生产经营,并从建设的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住宅,办理验收手续,然后从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对于第2、3条的规定,企业会计一般理解为获得《房产证》,然后从下月开始缴纳,这是不对的。

对于委托自建和施工的住宅,如果建设部颁发的竣工证明与房产证上的时间相差不大,税务部门一般不会提出异议。

但是,如果自建和委托施工的住宅在建设部颁发的竣工证明和房产证之间的间隔时间较长,税务机关一般会要求从竣工证明时间开始缴纳房产税。因为税法规定的时间不是收取《房产证》的下月,而是建设月和接受手续的下月。

4.纳税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住宅交付使用后,从下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

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判断标准还是企业的实际使用时间,而不是《房产证》的领取时间,例如开始生产产品或用作办公场所等,税务机关结合企业的销售情况和水电支出来判断企业的实际房地产使用时间,并要求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买存款室,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由不动产权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所有权证书,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明确规定,对纳税人购买存款室从《房产证》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因为《房产证》之前的房地产税是按出售价格缴纳的。税金持续下去,税务机关也不着急。

6、纳税人租赁、房地产贷款、租赁、房地产贷款下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比较特殊。他建的商品房是企业的产品,正常情况下不缴纳房产税。但是,一旦自行使用、租赁、租赁本企业建设的商品房,将使用或交付住宅,并从下个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第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房地产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因此,对于没有房地产的纳税人,应根据房地产所在地分别向房地产所在地所在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三、申报期限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房地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例如,在江苏州,房地产税按季度申报,纳税期限规定为增值税等税。

四、申报方法

对于企业申报的其他税种,一般需要税务机关先进行税务验证,纳税人才能在电子税务局看到目前需要申报的相关税种。但是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点特殊,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收集信息的填写和申报,直接进行相关的税务检查。

因此,具体申报分为两个阶段

一、收集住房税源信息

在这个过程中,一般要先收集土地税源信息,收集房地产信息,确认两个信息。

进入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

土地使用税源信息收集选择

新增土地,编制土地登记清单。

税源明细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址、特性、面积、凭证编号、取得时间等。完成,保存。

再次进入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

选择收集房地产税税源信息

添加新的房源,并填写住房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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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明细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址、性质、面积、证号、取得时间等等。填写完毕,保存。

二、正常申报

信息采集完毕,即可进行正常申报。

三、特殊情况

1、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知识普及篇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知识普及篇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知识普及篇三: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房产税知识普及篇四:房产税的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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