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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申报请示】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奖补金申报开始了!看这里怎么申报

时间:2023-02-06 15:25: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起到指导作用。

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水平

促进全省食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12月22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云南省财政厅一起发行。

关于《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截图

《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发布通知

各省(市)产业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云在农〔2020〕88号),成功企业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在以《申报指南》发行。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和财政部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合格企业申报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上的配套资金。

联系方式:云南省工业信息化办公室朱亮

电话:0871-63513028

联系方式:云南财政部孟津

电话:0871-6364410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2020年11月20日

一起看申报指南吧

支援大象

根据云南省法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为茶叶、鲜花、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咖啡、猪等主要产业领域的食品加工企业提供投资项目服务。

支援范围

企业从事上述重点产业领域,新建农产品加工厂及采购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及科研、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设备设施投入等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投资。

支援标准

采取先建设后补充的方式,在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增加符合支持范围的资产性投资,实际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完成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财政奖的项目资产性投资不计入新资产性投资奖补充基数。

申报条件

企业项目手续齐全,资金来源履行完毕,已经开工或完工投入生产。

企业经营行为合法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企业申报申请符合资金支持范围,申请企业符合资金使用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受理申报:

1.未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2.项目是合法性批准文件、合法纸张手续、项目尚未开始或尚未开始施工的项目停止、建设推迟。

申报资料

1.要求申报。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服务组和规模、预计经济效益等。申请文件应由法定代理人签名和盖章。

2.承诺书。经项目单位法定代理人签字日,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项目申报单。包括: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企业基本情况表;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构成情况表;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省(市)工信部财政部审查意见;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投资项目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审查意见

4.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结合”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单位2020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6.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新资产性投资特别审计报告。

7.投资项目的批准或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应与申报项目一致)。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准文件副本。

10.有新土地的建设项目,应当有自然资源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没有新土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附上原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出租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副本,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程序

根据网上申报、网上处理、网上公示的原则,成功企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申报和奖金分配。

企业自主申报。截至3月20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根据申报指南和在线申报要求,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站:)注册申报。企业应真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所有网上项目申报内容、资料应与纸质申报资料一致。

县(市、区)级功臣、财政部门审核。截至3月25日,各县级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并将合格项目推荐报告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由省(市)部门审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与当地财政部门一起审查企业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靠性和数据完整性、准确性

,如有必要可到项目建设现场实地核查,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出具项目审核意见。3月31日前,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级部门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申报项目开展审核,并将项目审核情况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审核项目开展复核,并将项目复核情况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项目复核情况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意见、结果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不予支持。

资金拨付

省财政厅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结果,对符合奖补条件企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绩效跟踪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兑现奖补政策,督促企业项目所在地政府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云南网记者 赵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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