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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港币出境申报】为了防止洗钱,为了进入香港,必须携带12万港元以上的现金或票据申报。

时间:2023-02-06 11:58: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中信网6月28日香港《明报》,俗称“R32制度”的香港《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条例)将于7月16日开始实施。旅客及香港人持有12万港元以上的实体货币及无记名转让票据,须向海关申报。

香港于1991年加入联合国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打击不法分子和恐怖分子越境洗黑钱和筹集资金。为了履行国际责任,香港将于7月16日正式实施有关条例,建立举报和公开制度,以侦查非法资金流动。

入境时不需要申报渠道或申报渠道。(图片来源:香港《明报》记者李少昌图片)

海关将使用“红绿通道”进行通关工作,旅客或港人携带总值超过12万港币的实体货币及无记名转让票据入境时,必须主动提出书面申报并通过红通道。在出国或过境方面,到达者或出国者,如海关官员的要求,应如实公开。跨境货物必须以电子方式提前申报,相关电子申报系统将于7月3日开放。

旅客持有总值超过12万港币的实体货币及无记名可转让票据,但没有自愿申报或绿色渠道,则违反申报规定。初犯者需要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不需要受到刑事起诉,但如果再犯,将被法庭起诉,最高可判处50万港元罚款和2年监禁。

香港海关将设定7月16日至10月15日三个月的宽限期,如果旅客无心初犯,海关将对此提出书面警告。

海关助理关长(边境及港口)霍佩山表示,一般旅客不会受到太大影响,通关程序预计在两三分钟内会轻松快捷。他表示,根据规定,海关将增加54个额外职位和4只从英国购买的纸币搜查犬,根据风险评估灵活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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