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结束后,各省市陆续公布了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对于考生、家长、老师而言,关注的点除了分数线外,就是分数如何赋予的问题。
在2018年浙江高考中,赋分原则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浙江高中评价标准》)进行。
《浙江高中评价标准》旨在评价每一位高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实际动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科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为保证浙江省高考选拔工作科学、公正、公平进行,根据《标准》确定的评价目标、评价要求和评价效果,采用独立命题、全国同步考试的形式进行测评。
具体来说,赋分包括两个环节,即单项测试和综合测试。
单项测试按照不同科目和经济适用房户籍情况,进行不同赋分。例如,对于文综(含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这个科目,根据考试分值占总分比重和命题难度,最高可能得到810分的赋分,然后根据相应的分数段划分情况和地区节点分配标准进行细化赋分。
综合测试是指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同科类和组的要求,由浙江省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组织考生参加测验,检验考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实际动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素质,并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分。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第一、第二、第三次评价。第一次评价在高中三年级下学期开展,由高中评价小组完成,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评价以及学生与学业水平等相关本领域测评等评择方法进行评价;第二次评价在高中第一学期开展,由初中评价小组完成,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评价、家长评价以及相关本领域测评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第三次评价是指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接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流程进行评价。
最终,经过单项测试和综合测试得到的各科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分总成绩下放到各市县招生志愿时,又按一定的比例分配优惠分。这个分数不可以超过考生某科目或综合分数总分1/3,并且需要符合当地招生政策规定。
因此,在2018年浙江高考中,赋分的原则是既注重基础知识的考核,也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赋分的制度设计旨在完成建立“以评代考”和多元化录取的考试改革理念,兼顾档次拉升和科类组合搭配等多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