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南 京 市 存 量 房
交 易 合 同
(自行交易版)
自行交易申明
卖方: 证件号码:
买方: 证件号码:
交易双方郑重申明坐落于 的房屋交易过程中未委托任何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系自行成交,自行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中的权属风险和交易风险,如有一切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申明人:
日 期: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交易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京 区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丘权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划拨取得;该房屋状况详见《房屋状况说明书》(附件一);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3、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 元。
尾款(小写) 元,(大写) 元;
2、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按照《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下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全额付款
(1) 年 月 日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贷款
(1) 年 月 日前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监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3、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在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赔偿金。
第三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
4、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5、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