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是独身老人的自由和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文规定:子女和亲属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
老年人再婚,并不简单,会面临老龄期特有的现实问题。只有重视和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筑牢基础、理顺关系,保证再婚生活的平顺幸福。否则,陷入麻烦、纠结和痛苦的漩涡,还不如一个人清清爽爽、无拘无束地生活。
1、感情问题。婚姻首先要有感情基础,彼此能互相喜欢和接纳,再婚老人不能因为年纪大了就降低情感需求。只是害怕孤独寂寞,想找人陪伴照顾自己,不一定找老伴儿,找保姆更合适,明明白白花钱买服务。找老伴儿只是想找张饭票,免去自己谋生的辛苦,也是自私自利、一厢情愿。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辛苦赚到的钱凭什么随便给你花?只有两情相悦、真诚相待的两个人,在朝夕相处的琐碎生活中,才能相互理解、包容、关爱,弥补日常生活磕磕碰碰、习性差异的缺憾。老年人不像年轻男女那样你侬我侬、激情浪漫,更加理性、现实,但是,感情基础还是要放到第一位。
2、健康问题。人一旦步入老年,体力、精力整体都下降了,健康问题会越来越多。老年人健康差异比较大,有的老人身体底子好,又注重保养和锻炼,老年了照样行动自如、精神矍铄,而有的老人体弱多病。老人再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身体状况,找和自己情况相当的人。两人都健康,可以一起做家务、运动、旅游等等,能更相互更好地陪伴。如果身体状况差异大,生活到一起也难以和谐一致,对生活的满意度、幸福感就会降低。体弱多病的老人自顾不暇,再照顾对方就会更加力不从心。
3、赡养问题。老年人一般都有长大成人的子女,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而独身老人更需要子女尽孝照顾。无论老人是否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都不会改变。父母再婚,子女的态度很重要,老人都希望得到儿女的支持和祝福。遇到通达体贴的儿女自然好办,遇到不能理解父母的子女,老人也应该为自己的幸福尽量争取。再婚,不光是老人自己找到幸福,也可以减少子女长年累月对自己的陪伴,切实减少子女的负担。如果子女粗暴干涉老人再婚,甚至以停止赡养威胁父母,就触犯了法律。如果有必要,老人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4、财产问题。老年人奋斗一生,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财产,如何处理好财产的归属和继承,一定要事先相互约定,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避免再婚后闹矛盾起纷争。老人再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旦结婚,婚后得到的工资奖金等等收入,就归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具体归属。如果难以明明白白划分财产,不想自己人财两空,又不愿放弃对方,那么采取搭伙过日子的临时方式,和则聚、不和则散,也不失为一种简单方便的选择,如今的社会对此也都给与宽容理解。
人生不易,老年更难。独身老人,如果能找到称心的老伴儿共同生活,是莫大的幸运;找不到合适的人,一个人安享独立平静的生活 ,也不失为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