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的文章就这么有高度了
前日,身体甚感疲惫,去沐足中心沐足。
技师是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女孩子,从外地来广州打工。女孩很健谈,说起自己离家三年,未曾回去过,包括春节也没回。问她打算什么时候回,她说,能衣锦还乡的时候。我说:“哦,难怪我还在广州。”
女孩子很奇怪,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说:“因为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决定要衣锦还乡来着,结果……”
女孩子还不明白,催问:“结果什么?你说呀?”
我说:“结果不就是回不去了么,这还用问!”
女孩的脑筯终于拐过弯儿,一下笑了,说:“原来你没挣到钱呀,是惨了点儿。希望我以后不会这样。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呵呵。”
没想到她竟然会背贺知章的诗,而且鬓毛衰(音:吹)的衰字,发音还准了,难得。
女孩子又问:“你在这呆了多少年了?”
我掰了掰指头,说:“十六年!杨过都见着小龙女了。”
女孩子说:“那你是70后的吗?”
我说是。
女孩子突然有些神伤,说:“我以前的男朋友也是70后的,可惜前不久分手了。”
这个话题引起了我的兴趣,问她怎么回事?想来她还处在伤心期,挺愿意跟人分享诉说。于是,她讲起了自己觉得波澜壮阔,而别人看来索然无味的故事。
她说,她和他是在一个QQ群里认识的,群里组织活动,双方都参与了。结果他就看上她了。可她没看上他,觉得他透着点儿老。但那次活动后,他经常约她,吃饭、看电影,或郊游。她一开始拒绝,可对方契而不舍。慢慢地,她也就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在她面前一直是彬彬有礼,和蔼可亲的。所以她想,虽然他大自己十几岁,可只要对自己好,这算什么,年龄大,更懂得疼人呢。就这样,三个月后,她投入了他的怀抱。结果,就跟演电影一样,她知道他是有家庭的。但还好她不是演员,所以觉得这无所谓,她没有吵,也没有闹,只要他是真爱她就好。有一次,两人偎依在床头,她说,你会爱我多久呢?他闭上眼睛,似乎在思考,半晌方说,爱到我死的时候。于是,她好感动,她认定她碰上了一个爱他的好男人。
那段时间,他们互发短息,必然以“亲爱的”开头,她很懂事,在他回家后,从不跟他联系,除非他主动告诉她,一切安全。她觉得自己好爱他,可以没有任何索取的爱他,至于他有没有家庭,能不能跟她结婚,这些一点也不重要。
可半年后,情况出现了变化。他开始冷淡她了。他不喜欢天天和她腻在一起了,发短信也不再称呼亲爱的,嫌这肉麻。她注意到他的变化,可她还忍受着。终于到忍不住的一天,她问他,你不是说过永远爱我,至死方休吗?对方沉默一会儿,说,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全都以前以前的,这社会还要不要进步了?
终于,他不再见她,发短息不回,打电话不接。她开始以泪洗面,开始相思刻骨,开始生不如死,开始出现幻觉……
慢慢地,又过了一段时间,她终于有所振作,她不再主动联系他了,她把自己的QQ签名改成:我爱你时,你才闪耀,不爱你时,你什么都不是。
她要以此证明,她终于走出阴影,重获新生,她不再爱他了,没什么了不起。她想,他一定会看到她的QQ签名的。
果然,他看到了她的签名。于是,他又主动给她发来了短信,说他还是忘不了她,说他还是爱着她,只是,世间有太多太多的无奈。于是,她很迷茫,她的情感又动摇了。她说,为什么他离开时那么决然?为什么我终于决定放弃的时候,他又来联系我?他到底爱不爱我?
听到这,我说:“你自己觉得呢,他爱你不?”
她说:“我觉得他是爱我的,可能是怕我缠他吧,其实,我不会缠他的。他尽可以放心。”
女孩子述说的语言很平谈,一点也不精彩。不过我很感兴趣的问她,这个男的叫什么名字?
女孩子很奇怪:“你问他名字做什么?你认识他?”
我说:“你不说我怎么知道认不认识?反正你这故事中的他,我觉得特别熟悉,所以问问。”
于是,她说了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很陌生,我头一次听说,不认识。但同时,我悟出,原来男人泡这种女生的手法,如出一辙,无师自通,与生俱来。所以不同的男人,使出的招数一样,难怪让我产生似曾相识的错觉。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上当后的女生的表现,也都一样的猪头?
想到这,我就想笑,止不住的想笑。女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说了这么多,不但没引起这家伙的同情,还笑!她不再说下去了。
我又掰起指头,开始数数:赵钱孙李,周吴郑王……说我认识挺多这么泡妞的,那是一点也不掺假,跟这个平凡的故事讲得一样一样的。一般来说,就这么个程序:
第一步,在某种场合,认识某女生后,男方大献殷勤。因为目的明确,就是要得之而后快,所以这个过程百折不挠,极其享受,会让对方感觉到,这个男人,就是我梦中都在寻找的白马王子啊,现在,他就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啦!
第二步,待泡到手后,男士就得开始准备退路,琢磨着如何抽身了,这时候,哪管得了你梨花带雨,反正我自心如铁石;但是,又不能让女方觉得自己就是个占完便宜就想开溜的主儿啊,所以要深沉些、痛苦些,让对方感觉到,其实,我也是迫不得已滴!
而当女生终于肯放弃的时候,男的不免又会心有慽慽,毕竟,当女方全身心附在他身上时,这份感觉还是很爽的。虽然自己不能给女方承诺,可女方最好还是非自己不嫁的好。如今听说女方也要另寻他人了,一回味,又有些恋恋不舍,唉,这该死的一夫一妻制,还是古时候好啊!
于是,拿起手机,又给久违的对方主动发了条信息:你,吃饭了吗……
哦哦……
有位作家说过:这个世界没有白马王子,只有白眼王八。可女人却硬要拿白眼王八当白马王子,结果发现走眼的时候才后悔,还不如直接找个白眼王八。
话虽如此,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女人总对白眼王八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