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网络上经常看到关于老师的一些负面报道:江西一11岁小学生被老师指责后跳楼自杀,家属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自诉。看样子这个老师只是“下课”就好,恐怕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当然,别人失子之痛无以言表)
又如北京朝阳一小学老师批评教育学生不当,引发网络议论纷纷。
在大多数人眼里,老师这个职业,应该说没有什么风险的,可是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在多事之秋的今天,我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部分老师确实应该进行“说话的艺术”方面的培训
现在新招的老师,他们抓学生成绩,对于教学教研方面做得非常到位。新招聘的教师 ,业务能力强,他们有时间、有精力抓教学质量,对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但是,他们年轻气盛往往会“不拘小节”,批评教育学生的时候,口无遮拦,不假思索随口就说,殊不知学生幼小的心灵怎么承受得住,往往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
所以对于新招的老师,应该好好给他们补一补“说话的艺术”一课。我曾经在头条里面写过《老师,请你三思而后说》的文章,虽然写得不好,但是我觉得对我自己是一个警示,或许对新手老师还是有一点点帮助的。所以老师在说话的时候,应应该三思而后说,要好一些。
二、希望社会上的人,多一点包容之心,不要动不动就拿老师当下饭菜。
现在网络上,对老师指责的人确实很多。老师也是人,并不是神,他们也需要生活,也有情绪不好的时候,也有牢骚满腹的时候,也有大脑“发烧”的时候!他们或许会说错话了,做错事了,大家能不能拉一把,大度一点,不要拿老师来大做文章,把他们打倒还要踏上一只脚!
江西那个老师所说的话,确实有不妥之处。教育局对老师已经做出了处理:一是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为期12个月,暂时调离班主任和语文教学组教学岗位。二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为期12个月,全额退返违纪所得。三是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四是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当年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处分期满,根据个人表现,经学校党政年级会议批准可解除处分。
明白人都知道,一个老师,受到如此大的处罚,不是心理强大,或许难以承受!可是家属(受害者)不同意,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自诉,如果罪名成立,那个可怜的老师就要面临“牢狱之灾”!
三、对学生进行心理抗挫能力的培养
现在大部分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爷爷奶奶的“爷爷奶奶”,他们大部分都是在“蜜罐”里长大的,自己摔倒后要把地拍几下才解恨的人,怎么能够承受得了批评或者辱骂呢?他们受不得半点委屈和屈辱。
想想六七十年代的人,哪个读书的时候没有被老师打或者骂过?回到家里还不能说被老师打或者骂过,否则就会招来父母一顿“双打”!
现在的老师在体罚与变相体罚方面,应该说有非常大的进步了,但是在批评教育学生方面还是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人们说,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顺风顺水”,如果遇到一点挫折就想不开,就寻死觅活的,那这样的人一定不会正常成长起来。
所以建议现在学校对学生进行心理抗挫教育培养。
在祝福老师新年快乐的同时,也提醒一下:老师们,请保护好自己!不要因为自己的某一句话,或者某一个动作断送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