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适当打趣,逗乐
不失为一种拉进感情的方式
但对于部分敏感事件
某些“玩笑”可不能随便开
近日,常州市新北公安分局
圩塘派出所接到报警
求助人姓王
称自己收到一条可怕的陌生短信
“赶紧把尸体拖到停车场
装进银色面包车里
动作利索点别让人看见
办好后换电话号码联系……”
王某非常害怕
以为真的有恶性案件发生
并且发来短信的号码并不认识
王某不敢轻易与对方联系
警方调查发现
这条短信的来源是王某的朋友刘某
刘某看到某短视频平台上
有人上传恶作剧视频
便想着依葫芦画瓢
“调侃”一下自己的朋友
于是借用他人的手机
发出了那条令人害怕的短信
最终,民警对刘某的行为
进行了严肃地批评训诫与法制教育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言论自由是权利
但大家要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
切不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来源:南京零距离
编辑 吉倩倩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