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较城市而言,宽敞的农家大院以及自行建房的灵活性,让农民住起来,感觉比城市的“鸽子楼”更舒适。可是,农村的人口外迁,也注定让农村的规划,被提上日程。
近期,就有一个好消息,农村新年新规划来了,在这个规划当中,国家明确表示要通过“新拆建”,让农村变得宜居、宜产。从而补足农村这一发展短板,让农民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
其实,农村和城市有着不同的发展需求,前者担当的更多的是农业责任,而后者则更重视工业的发展。因此,农村的整体规划,能否适应农业的发展,能否延续农民以往的居住方式,能否不给农民增加经济负担,直接决定农民的生活水平,是提升,还是降低。
搞“大社区”,让农民上楼,到底靠不靠谱?
通过拆迁撤并,将农村的宅基地收拢后,进行“大社区”建设,在表面上看来,确实能在最大程度上节省土地资源。可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东省平度市金沟子村的村民,在低价拆迁赔偿和高价回迁上楼中,不仅需自掏腰包,而且部分人还得挤进长宽都仅有7米的“老人房”。这种为节省土地的“大社区”,反而让农民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与此同时,农民本身就是一个拥有多重身份的社会主体,在城市打工时,就是农民工,而回到农村时,则变成了粮食生产的主力军。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大社区”,让农民上楼的规划模式,直接造成“粮食无处晒、农机无处放、远途去耕种”的结果。而这影响的不仅仅是农民的农业收入,更是会对农业的稳定生产、粮食的稳定供应造成破坏。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农民需要“花高价、住窄房”,再加上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使得建设“大社区”,促农民上楼的模式,既会降低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又违背了国家要求的“确保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后续生活有保障”的规划基准,因此并不靠谱。相反,合村并镇成功的关键,在于提高赔偿标准,并建设联排2层楼,保持农村独家独院的居住方式。
为了确保农村更宜居,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在上述《规划》中,国家明确表示,将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分类,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严禁随意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从这一措施中可以看出,接下来农村不会出现大范围的统一拆迁,而是会以保护和原址提升为主题。同时,搬迁撤并类村庄,也不会被统一建设成“大社区”,让农民住高楼。
除此以外,在上述《规划》中,国家还明确表示,通过继续推进农村公路进村入户、梯次推进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等方式,让农村更宜居。这一措施,实际上是让农村建设,更好地去配合农村规划,从而形成一个“新拆建”互补的模式。让排在规划列表前边的农村先规划,而排在后边的农村也不会被落下,逐步提升其宜居水平。
对于农村的未来规划,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无论是合村并镇,还是原址提升,宅基地和农房都是农民获得合理补偿、安置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议农民注意两个事项,一个是尽快对宅基地和农房,进行房地“一体化”确权,经办部门为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另一个是户口已经迁出的农民子女,建议趁房屋使用权原有人在世,尽快翻盖农房,否则农房一旦倒塌,将会面临“钱房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