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民谈老师通过今天的头条“头条帮助”长沙频道入口,向《小翔早报晨报》记者表示,5月23日,他没有与位于长沙路盘山国际中心6栋的“无人宇服”签订装修合同,因此受到了管理者的“祝福”。
谭先生很生气,也用脏话进行了回击:“我认为他骂几句脏话都无可厚非,他直接诅咒我家死人,这我很难接受。”
公司一名负责人王总曾通过微信对谭先生进行道歉,并表示会处罚辱骂他的向经理。而谭先生认为:“我只希望向经理能够对我说一声抱歉。”
5月25日,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来到涉事装修门店,王总和向经理都不在门店。记者拨通王总电话,表明身份后与他尚未深入沟通,王总就开始情绪激动:“他们属于个人纠纷,你是媒体的你了不起是吧?”记者尝试核实王经理身份,对方表示:“我是哪里的负责人关你X事!”
律师认为,商家的言语明显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受保护权,应当予以谴责和纠正。
客户询价未签约,装修公司员工:“祝福变成阴阳宅”
5月19日,谭先生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了门店位于沙湾路半山国际6栋7楼的“无印优装”向经理,加了微信后向对方咨询了一些装修上的问题,例如报价和装修方式。收到向经理回复后,谭先生暂未答应签订装修合同。
谭先生说,他在向经理这里签约的意向不高,但出于礼貌,向经理给他发消息后,他会回复对方。“当时我家还没动工,想多咨询几家装修公司的意见。我还告诉他,如果需要换公司进行装修,我会联系他。”
5月23日,谭先生告诉向经理,自己找了别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向经理随后先生质问谭先生:“为什么要定(别的公司)?我这里又不是不能做,未必他是你亲戚?”
谭先生对此回复称,已经签了合同了,到时候如果有装修需要的朋友,他会介绍给向经理,却得到了向经理“你会介绍个屁”的回复。
谭先生质问对方为何用这种方式沟通,结果向经理发来一句“祝福变成阴阳宅”。
这句话惹恼了谭先生,他立刻回骂,也使用了脏话。“他哪怕骂两句脏话都算了,直接说我家房子是阴阳宅是什么意思?诅咒我家里死人?”
公司负责人道歉并处罚涉事员工,市民坚持要当事人道歉
谭先生立刻找到门店的王总反映情况。“王总跟我说他是分公司负责人。”王总在收到谭先生的反馈后,立刻向他道歉并表示,会向总部上报情况。
下午3点44,王总告诉谭先生,公司取消了向经理当月评先评优及所有奖金发放资格。“对他的这种辱骂客户的行为再次对您表示歉意!”王总还给谭先生发来向经理的回复:“好咯,以后不骂了。”
对此,谭先生表示:“公司怎么处罚他是他们的事情,骂我的是向经理不是王总,我希望向经理能够对我当面道歉。”
王总回复到:“我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他骂人属于道德行为,你可以打电话给他妈妈,让他家人说服他道歉。”
记者采访遭怒怼:“关我X事”
5月25日中午,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陪同谭先生来到涉事装修门店。此时王总和向经理都不在门店。
谭先生拨通王总的电话表示,希望得到向经理的道歉:“他把我微信都拉黑了,我怎么找他?”王总回复称,自己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询问王总此事处理方法,遭到王总怒怼:“你是媒体的你来找我,关老子X事啊。”
记者随后询问:“门店员工对客户做出这种事情,你作为负责人不打算管这件事情吗?”王总继续怼道:“(谭先生)又不是我们的客户,他又没签合同。他这是属于个人纠纷,你是媒体的你就了不起是吧?”
记者提醒王总注意说话的语气。王总丝毫没有退让:“我跟你讲,我就是这么说了,你就是媒体的我也这么讲。”王总同时表示,自己已经处理了这件事了,不需要告诉记者。
记者追问是否应该对谭先生进行道歉,王总情绪依旧激动:“我欠他道歉?我碰哒你的鬼,你跟我打电话过来,你欠我一个道歉。”记者尝试核实王总身份,王总表示:“就冲你打电话的口气,我是哪里的负责人关你X事!”
谭先生在看到王总与记者的交流后很气愤:“我现在只要一个道歉难道就这么难吗?你一个负责人都这个态度,更何况你手下的员工。”
最终,谭先生未能见到辱骂他的员工,也没能得到他的道歉。
律师:商家语言侵权,应当予以谴责和纠正
向经理用“祝福变成阴阳宅”的方式辱骂谭先生,是不是涉嫌侵犯人格尊严?
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的看法。
李健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因此商家的言语明显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受保护权,应当予以谴责和纠正。“即使谭先生不是消费者,商家也不能这样辱骂他。”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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