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候我们没有英语老师,爸爸看到我爱英语,就给我找了英语老师。
这位老师是爸爸的朋友马素安。是开卡车的司机。我爸爸说他去过复旦,文革的时候被归类为右派,下到了我们偏僻的小县城。
我家离马叔叔家约3公里。我们当时下午四点左右放学,吃完晚饭我步行去他家学英语。第一天上英语课马叔叔教我的第一个单词是定冠词A,教我发音和用法,教我简单的句子。这是什么?This ISA。那是什么?That ISA。
十二岁的小女孩去陌生大人家学习,我还是有点害怕,害羞。后来我答应陪小春燕每天一起去学习。
我们俩差点开了个大玩笑。几天后我们学了特彻老师这个词。春燕说:马叔叔什么时候教我们“马”的?我们学“马”可以叫他马老师。我说“马”。我能读——horse。
春燕兴奋地说,以后可以叫horse teacher。我吓了一跳:好像不能这么叫加尔。horse是指动物的马。不能叫人。
其实我也不确定,后来我和玲姐问了,我知道horse真的不可能是姓氏称呼。我把这个知识告诉春燕后,她不好意思地伸出舌头。幸好没叫。否则马叔叔会生气的。
我不记得在马叔叔家上过多少课。好像没去几天。马叔叔经常出车。更重要的是,小时候我也是玩的孩子。两家相隔很远,春燕也不想再和我一起去了。我一个人孤独,第一本书也没学几门课,最后也学不到。
妈妈叔叔教我一直保存的大脑英语知识,学习过程的细节随着时间的推移沉淀在团的长河中,沙底下沉,但每当想起horse teacher,那两个单纯无知可爱的女孩就立刻浮现在眼前,总是让我笑眯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