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巴(?-222年),字子初,荆州零陵郡烝阳县(今湖南省衡阳县、邵东县一带)人,汉末三国时期官员、名士。
2、 刘巴少知名,荆州牧刘表多次征用推举,刘巴均不应就。
3、曹操征伐荆州,荆州士人多归刘备,刘巴却北上投靠曹操。
4、后受曹操命令招降荆南三郡,不料先为刘备所得,刘巴不能复命曹操,遂远至交趾,又辗转进入益州。
5、刘备平定益州后,刘巴归附刘备,为左将军西曹掾,后任尚书令。
6、章武二年(222年)去世。
7、 刘巴博学多才,为刘备解决入蜀后的财政困难问题,又与诸葛亮等共制蜀汉的法律文件《蜀科》。
8、为人简朴清高,退无私交,曹魏大臣陈群甚敬重之。
9、所著录于《刘令君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