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制度是指皇帝在朝廷杖打大臣,是对朝中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
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此后各代均有廷杖大臣之事,明后期尤甚,杖死者亦不少。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脱去衣物,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明代的廷杖始于明太祖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为不法,罪有应得,但朱元璋却开了廷杖大臣的先例。此后明成祖永乐时期废此不行,但朱棣死后十几年,明英宗又恢复了廷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