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说》是明代末期杰出思想家李贽的一篇议论文,收录于《焚书》。
该文写于明神宗万历十四年(1585年),主要是用来驳斥耿定向的理论。
李贽在该文中主要阐述了"童心"的文学观念。
"童心"就是赤子之心,"一念之本心",实际上只是表达个体的真实感受与真实愿望的"私心",是真心与真人得以成立的依据。
李贽将认知的是非标准归结为童心。他认为文学都必须真实坦率地表露作者内心的情感和人生的欲望。
在李贽看来,要保持"童心",要使文学存真去假,就必须割断与道学的联系;将那些儒学经典大胆斥为与"童心之言"相对立的伪道学,这在当时道学僵化的环境中有它的进步性与深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