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1、国家承担责任与社会承担责任相结合,以社会承担责任为主,国家承担责任,是指由国家出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建立政府的管理机构,统一政令、法规,保证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实现社会保障的根本任务和长远目标,并协调社会保障系统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以社会化管理为主从具体实施角度看,社会保障就是在社会范围内统筹、调剂社会保障基金,对社会保障对象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提供一系列必要服务。
3、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结合,以内部控制为主建立完整的外部控制,主要是确立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对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监督程序,同时建立起一套外部控制机制。根据既定的监督程序,政府主管部门内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监督;政府与业务部门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