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而成的。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记账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银收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均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通常,一张记账凭证编一个号,不得跳号、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