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肖像权受到侵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0条、12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肖像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肖像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