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 )将 承包给乙方( )耕种。
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第一条:甲方承包
第二条:承包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止,承包价格约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交款时间 .
第三条: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