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 近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这也是首个经司法判决确认的声音商标。
创意配图:腾讯QQ
据北青网报道,2014年5月,《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规定公布后,腾讯公司提出申请,欲将QQ消息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册为商标,指定该提示音使用在第38类的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邮件、信息传送等10个服务项目上。但商评委作出审查决定,驳回了腾讯公司的注册申请。腾讯公司不服提出复审请求,后又被驳回。由于不服商评委的决定,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QQ提示音虽然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但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不属于声音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法院后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服上诉到北京高院。商评委认为,腾讯公司申请的商标主要由六声“嘀”音组成,且每个“嘀”音音色相同,“嘀”音间的间隔基本相同,申请商标的声音较为简单。“嘀”音组成的声音为日常生活所常见,作为商标使用在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等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
北京高院认为,本案中,腾讯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声音通过在QQ即时通讯软件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裁判结论适当,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上诉理由虽然部分成立,但尚不足以支持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不服”:那个咳嗽声才是最经典的吧
此消息一出,勾起了不少网友的回忆↓↓
思之想之 : 好久没有登QQ了。
浅尝折衹:好怀念啊,我QQ很久没响了。
淘淘买君 :除了工作需要,真的很少打开QQ了,现在推送的东西也太多了。
晓晓:挂个qq,刷个空间,留个言,是多少人的青春回忆啊,小时候就盼着那声“滴滴”响起。
imfangsheng:我觉得QQ现在成了一种怀念,好多人说好久没玩QQ,其实QQ都在手机里挂着,可能很多人每天都会打开下。
可爱的小高个君:怀念以前QQ滴滴滴滴的声音,哈哈哈,上夜网打游戏,用QQ跟女朋友聊天,可惜呀,都不回去了啊。
LEEe1_:用的少了,但这回忆的声音还是亲切。
LUNA嫦:不玩QQ的都是95以前的,哈哈哈哈哈。
但也有网友表示“不服”:那个咳嗽声才是最经典的吧↓↓
黄金矿工梅西:相较于滴滴滴,我觉得咳嗽声才是灵魂
Mr天然呆丶凛家凛酱:那咳嗽声才是经典啊,小时候老妈经常问我你怎么又咳嗽了
-哪瓣洋葱不流泪y:一个咳嗽声,一个敲门声,才叫经典。
还有网友脑洞大开↓↓
(澎湃新闻综合中国青年报、北青网、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