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应该注意到,近期我们的#造乐神兽#专栏一直在进行关于摇滚风格的科普。
有趣的是,这个话题在我们的社群里引发了一波讨论,甚至在提到“垃圾摇滚”这一风格时还闹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
作为一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新兴的摇滚风格,“垃圾摇滚”这一分类确实不太广为人知。而即便听过这个分类,可能大多数人也对这一名称充满了困惑与不解。
所以,继前两期关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摇滚乐风格科普之后,今天我们把目光锁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了解一下这二十年间新兴的摇滚风格,以及这些风格背后所蕴藏的社会情绪与时代印记。
愤怒、沮丧为主题的八十年代
摇滚世界的八十年代,以一个悲伤的事件拉开了序幕。
1980年底,正值事业巅峰的披头士主唱约翰·列侬不幸遭遇枪杀身亡,对广大的摇滚乐迷造成了沉重一击。
与此同时,八十年代欧美的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巨大逆转。
如果说六七十年代是逐渐自由开放、民族融合、个性解放的年代,到了八十年代,年轻人的自由与个性则被迫收敛。
艾滋病的出现和泛滥,让七十年代崇尚的“性爱自由”得到抑制;年轻人不再沉迷于嬉皮士装扮,纷纷穿上商务套装,变身成为了“雅皮士”。
非洲的饥荒、中东的战乱、偶然爆发的环境灾难,让人们看到美好生活背后的苍凉;经济危机为欧美社会带来的高失业率、无家可归的人口,令年轻人充满了对社会的不满。
于是,愤怒、疏离、沮丧成为了八十年代几种新兴摇滚风格的主题。
比如哥特摇滚。
哥特摇滚又叫死亡摇滚,形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哥特这个词汇,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其主要特征就是神秘、阴森、诡异、死亡。
哥特摇滚的内容一部分源自哥特小说描绘的阴郁故事和中世纪世俗音乐,同时,朋克运动中对社会的不满与愤怒情绪也对其产生了一定影响。哥特运动反对狭义的道德、性观念以及传统的宗教信仰,而哥特音乐主要反映人性中的黑色阴暗面以及对死亡的迷恋。
这类音乐往往采用缓慢的节奏,并运用电子合成器等,以营造出一种黑暗深沉的美感,听起来抑郁、阴沉甚至病态;视觉上,哥特乐队成员也喜欢强化一种死亡式的审美,比如苍白的面孔、黑色的长服等,带来一种强烈的社会疏离感。
成立于1978年的英国乐队包豪斯是最有影响力的哥特乐队之一。
他们发布的一首《贝拉·卢戈西之死》,成为了哥特摇滚的“圣歌”。
而自七十年代后期朋克革命后,八十年代的美国涌现出很多乐队,致力于发扬朋克的独立精神和直白表达,并在表达形式上进行了延伸,进入到一种更具实验性质的领域,形成了后朋克风格。
如果说朋克是用最简单的方式给人最强烈的冲击,后朋克则是以更有逻辑、更具丰富性、艺术性的方式来表达坚定的反抗。
与此同时,作为朋克运动的延续,工业摇滚运动开始在英国兴起。人们试图用工业这个词来表达对城市生活的衰败以及现代生活太过于依赖工业和工厂工作的不满之情。
工业摇滚通常使用电吉他、鼓、贝斯等乐器,并搭配白噪声和电子音乐设备。吉他大量使用失真效果或其他效果器,营造一种更具攻击性、听起来更加愤怒的表达。
死亡金属也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诞生的,作为重金属音乐的一个极端流派,死亡金属往往会采用降调且重度失真的吉他、咆哮的人声、具有攻击性的鼓击,在表达愤怒的力量方面达到了新的高度,也在阴郁情绪方面抵至新的低谷。
▲被媒体推崇为第一支死亡金属乐队的death(死神乐队)
九十年代:早期摇滚孕育出新风格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欧美世界,一切似乎都好了起来。
苏联解体,冷战结束,经济复苏,社会福利进一步发展,整个社会看起来欣欣向荣,文化艺术也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摇滚乐在既往形成的风格下继续融合和分化,发展出一些饱含新鲜、另类元素的新分支,同时也更加彰显出新时代年轻人的个性与气质。
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垃圾摇滚(Grunge Music)便是其中的一种。
▲垃圾摇滚代表:涅槃乐队主唱柯本
垃圾摇滚诞生于美国西雅图,因此,也被称为“西雅图之声”,在朋克、重金属等摇滚风格的基础上融合演变而来。它的出现,是为了对抗彼时在欧美主流乐坛“称霸”已久、却越来越浮于表面的“华丽摇滚”。
“Grunge”这个词起初是印刷业的专业术语,上世纪六十年代成为一个流行词汇,用来表示肮脏、邋遢或者凌乱。再后来,这个词汇被用来形容摇滚吉他演奏出来的噪音。
说到这里,大概也可以想象出垃圾音乐的风格——嘈杂、失真的吉他声,混杂了黑暗低沉的音响,听起来非常粗糙,充满了早期朋克的愤怒与重金属的反抗力量。
与舞台上那些风光无限的华丽金属大明星们相比,垃圾摇滚的乐队成员们显得落魄、邋遢且混乱,但却用一种真实而又原始的力量,将逐渐成为空壳的华丽摇滚赶下神坛,走上了主流舞台。
▲垃圾摇滚代表:涅槃乐队
当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比起垃圾摇滚更受年轻人欢迎的,还有在这一时期衍化出来的另一种摇滚风格:流行朋克。
要知道,六七十年代的朋克音乐尽管笼络了大批追随者,但因为其强硬且带有攻击性的表达,很难被广泛理解和传播,成为“流行”。
雷蒙斯等乐队创作的一些朋克音乐改变了这样的状况,他们将更富有旋律感的曲调,令这些音乐听起来更加容易入耳。所以,简单来说,流行朋克就是比其他朋克更富有旋律感的朋克音乐。
▲绿日乐队
九十年代,最具有代表性的流行朋克乐队,是对中国年轻人同样影响深远的绿日乐队(Green Day),他们创作的作品不仅吸引了全世界无数朋克乐迷和流行乐迷,还多次获得格莱美最佳摇滚专辑的奖项。
此外,走红于21世纪初期的加拿大歌手艾薇儿·拉维尼同样在流行乐中加入了朋克的张力,被称为“流行朋克公主”。
我们在上一期提到的大张伟在十五岁时组建的花儿乐队,同样属于流行朋克的范畴。
除此之外,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卫摇滚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我们之前说过,六七十年代的前卫摇滚是将摇滚乐与古典乐、爵士乐等进行融合,加入管弦乐器的电子合成音效。走红于九十年代的电台司令(Radiohead),就是一支将复杂的电子声音与传统摇滚乐、乐器相结合,来表达焦虑与疏离主题的乐队。
电台司令的一首《creep》曾席卷全球,成为难以逾越的经典之作;另一首歌曲《Life in a Glasshouse》,更是独具一格,加入了爵士四重奏。
另一支成立于九十年代的英国乐队Muse的创作中,多多少少也有前卫摇滚的影子。成员主唱马修·贝拉米从小学习钢琴,深受古典音乐的影响,所以他们的作品中也存在着一些古典音乐的痕迹。
当然,Muse乐队的音乐另类且花样繁多,甚至很难用一种风格来概括他们的音乐特点,而这也是进入21世纪后的摇滚音乐的鲜明特点——风格更加复杂和多元化。
这或许也是摇滚不“死”的一个重要原因:总是在不断变化以适应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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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为止,我们关于摇滚乐风格的科普就告一段落了。
还是那句话,细分风格来进行逐一讲解,并非是要对音乐进行割裂,更不是为了教大家学会鉴定某首歌、某段旋律是什么风格,而是通过这样一个系统的梳理,帮助大家从更宏观的角度理解各种音乐风格之间的脉络与联结。
愿我们都能通过摇滚乐在融合、衍化时所迸发的无尽能量,感受到音乐不竭的生命力,感受那份传递了一代又一代、坚定地相信“摇滚不死”的音乐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