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真人照片被别人盗用
该怎么办?
近日
铜梁一市民就遇到了这样事情
☟☟☟
“这是不是你本人?”
近日,市民李女士接到一名好友的询问,让她一头雾水。
铜梁市民李女士在铜梁开办了一家乐器培训机构,其中一名学生是吉他爱好者,添加了不少关于吉他的教学群。
前几天,她收到这名学生发过来的几张截图照片,称在一个北京电吉他教学群里发现了一个群友用了李女士的照片做QQ头像。
李女士点开截图一看,发现这名网名叫“.”的QQ用户头像和背景里放的都是她的照片。“QQ头像是2011年我读大学时候的照片,背景上这张写真照片是我2013年拍的艺术照。” 李女士说。
发现这一情况后,她立即加入了该群,并试图与“.”加为好友,希望对方能赶快换掉头像并删除照片,防止自己信息进一步扩散。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当晚,对方居然通过了她的好友验证,但当李女士表明来意后,对方不但不听还反而对李女士恶语相向。
在李女士与对方的QQ聊天截图上,对方多次使用了“去举报吧XX,叫警察叔叔解决”“别老拿警察警察的,吓唬我?”“凭啥说我是盗图?我在网络上复制的。”“公开的网络没人去你家里复制。”等词语回复和反驳李女士。
“这件事对我的个人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通过腾讯举报了她,但没有什么结果,然后又去找了派出所和公安局网监部门,派出所让我先写个声明,防止她冒充我行骗,于是我在微信朋友圈写了个声明,警示一下,让大家不要上当。”李女士说。
遇上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来听听
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唐玉梅律师
怎么说
▽▽▽
唐玉梅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李女士可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如果造成损失,还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律师提醒:
如今社交软件的信息交流功能越来越强大,市民要更加注重对网上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免被盗用。以微信为例,为了以防万一,最好在微信的设置当中点击“隐私”选项,然后关闭“允许陌生人查看10张照片”这一选项。
重要提示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举报有奖。铜梁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铜梁区公安局:023—45874550,铜梁区扫黑办:023—45691295。
主办: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
承办:重庆市铜梁区新闻中心
关于我们
欢迎关注铜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