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22岁的女子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色情表演,被庐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女子隆某某,1997年出生。2018年3月至5月间,隆某某使用“kiss香妹”名称,以主播身份单独或者与其丈夫蒋某共同在“陌颜”等手机APP平台进行淫秽色情直播表演。
合肥庐江县多名男子通过该手机APP平台在线观看,并以支付“礼物”(可以兑换为人民币)的方式,进行“打赏”。
隆某某、蒋某因此获取违法所得4.7万元。
庐江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后,通过远程取证方式,获取每场在线观看淫秽色情直播表演的人数为5000至6000人不等。经鉴定,隆某某直播表演的视频资料为淫秽物品。
据了解,隆某某表演的平台有多个,“陌颜”平台还多次改名。
法院认为,隆某某、蒋谋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物品,获取违法所得4.7万元,其行为均已构建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蒋某的作用相对小于隆某某。
近日,庐江县法院判决,隆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