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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

时间:2023-04-19 12:07: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来源:经济日报

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

孙正、杨素、刘瑾瑜在《中国软科学》2021年第7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程度测算及其决定因素研究》一文中指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有利于加快制造业升级,推动中国由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产业创新能力与环境规制显著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融合,交易成本与税收竞争对二者的协同融合具有抑制效应。产业创新能力与环境规制对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的影响效果更强,税收竞争对低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的影响效果更显著。环境规制主要通过制造业集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融合,而产业创新能力能够通过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两个层面的集聚影响二者的协同融合。产业创新能力与环境规制对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的影响周期比较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效果在减弱,税收竞争与交易成本影响效应持续的时间相对较短。

两业融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

江静、丁春林在《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战略新选择》一文中指出,长三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而后者归根到底是产业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当前长三角区域内两业融合率低以及与国内周边地区两业融合度较弱的现状,表面看是服务业与制造业孤立发展带来的产业关联度较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市场一体化尤其是要素市场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因此,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既要促进长三角地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产业关联,又要进一步破除长三角市场一体化的藩篱。通过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来实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需要从五个方面推进:实现市场对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重塑长三角产业链、推动服务要素顺畅流动、优化制度设计和推进产学研一体化。

产业融合和集聚促进技术创新

吴敬伟、江静在《上海经济研究》2021年第7期《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产业融合与技术创新》一文中指出,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显著促进技术创新,但是生产性服务业存在过度集聚的问题,使得产业融合对技术创新存在抑制作用,并且产业融合对技术创新影响效应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调节作用具有区域异质性。随着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的加深,产业融合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生跃迁式变化,影响效应整体上呈现出先促进后抑制、促进效应先增大后减小的特征。建议保持适度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规模,实施差异化的产业政策;优化生产性服务集聚外部环境,培育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进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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