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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鑫“李家鑫歌曲…

时间:2023-04-18 23:14:2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这个刚刚落网的男人叫做李昌奎。

他一脸淡漠,没有丝毫惊慌。

没有人能想到,就在几天前的一个白天,他因为感情纠纷,强奸并杀害了一个19岁的女孩,还残忍地摔死了女孩刚刚三岁的弟弟。

按理说,这桩案件涉及到两条人命,证据确凿,手段凶残,即使不是立刻执行,李昌奎一定会被判处死刑。

但吊诡的是,犯下如此重刑,他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

死缓表现良好,就能转为无期徒刑,而无期徒刑再次减刑,说不定他人到中晚年还能活着出来。

消息一出,村民们纷纷表示不可思议,女孩的家人也极为震惊。

要说李家人没做点手脚,没有人能相信,但村里的人都知根知底,李家已经穷的媳妇都娶不起,又哪里有钱去给儿子打点呢?

原来,问题不是出在李家,而是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里。

那么,法院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判决,最终的判决结果又是怎样呢?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发生在2009年的云南省“李家鑫”事件。

性格偏激,好亲戚变成了恶冤家

就在2009年5月16号这天,云南省昭通市一个叫鹦哥村的偏僻小村庄里,发生了一起恶性的强奸杀人案件。

凶手李昌奎是鹦哥村的一个村民,而被他杀死的王家飞姐弟也是鹦哥村的人,而且两家还有亲戚关系。

李昌奎的母亲和王家飞的母亲是堂姐妹关系,这样算来,李昌奎算是王家飞的表哥。

而据村民们说,李家和王家的关系一向很好,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李昌奎之所以要对表妹和表弟伸出毒手,还要从他和王家飞之间的恋爱说起。

李昌奎从小学习就不好,家庭条件也差,因此早早就外出打工,这种情况在当时的云南省十分常见。

同样的,王家飞也是初中毕业,就独自外出到昆明去打工。

打工期间,作为同乡和亲戚,李昌奎和王家飞自然而然就走得很近,也很快就谈起了恋爱。

两人谈了大概有两年左右,感情一直谈不上有多好,更多的是相互取暖的关系。

但李昌奎年纪较大,也到了结婚的年纪,于是在2007年,也就是王家飞17岁那年,他便约上媒人一起到王家飞提亲。

没想到王家飞却直接拒绝了他。

据王家飞的母亲说,她虽然是做母亲的,但女儿的事她一向做不了主,都是王家飞自己说了算。

而当时,王家飞觉得自己年纪太小,而且李家又太穷,于是当着媒人的面说了不愿意。

然而,李家人却说,李昌奎和王家飞是自由恋爱,是王家人嫌贫爱拆散了自己家儿子的婚事。

那么,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呢?

这时,跟随李昌奎一起去提亲的媒人说出了实情,原来,这桩婚事的确是王家父母不同意,王家飞自己本身也不愿意,因此李昌奎算是被两方面同时拒绝,这让他的心里充满了怨恨,回去的路上就对媒人说,迟早要把王家飞整掉。

李昌奎这个人从小就性格偏激,做事也十分不靠谱,媒人以为他是嘴上说着泄恨,于是安慰了两句,没有放在心上。

殊不知,男人的心头已经潜伏了嗜血的恶兽,但这并不是引发血案的直接原因。

导火索是在2009年5月4日,也就是事发前的两天,王家飞的母亲和李昌奎的大哥之间发生的一场打斗。

2009年,村里要给鹦哥村每一户村民安装水管,按照规定,一户人家每个劳动力要交10块钱,而李昌奎的大哥正是鹦哥村放牛坪的社长,负责收取包括王家在内的相关费用。

矛盾就出在这样一份费用上。

当时,王家算上王家飞一共三个劳动力,因此,王母给了女儿50块钱让她去交费。

本应该找回来20,但回来时,王家飞手里只剩下5块钱,她还十分纳闷,对母亲说,这好好像不对吧,他是不是看我们拒婚,故意报复我们呢?

王母一听,立即火冒三丈,找到李家大哥去理论。两人一番争吵撕扯,最后并不出意外地打了起来。

王母说李家大哥打伤了自己,李家又说是王家母亲先动的手,总之一筐琐事,谁都说自己占理,唯一确定的是,两家的梁子早就已经结下。

这件事一直持续了好多年,王家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欺负,于是打电话给在昆明打工的大儿子,让他赶紧回家。

而王家大哥是个讲理的人,他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也不敢光听自己家人的话,于是找来当时在场的人和村干部帮忙调解。

但就在双方进行调节,并且调节快要成功时,悲剧发生了。

一时冲动,李昌奎凶狠连杀两人

当时,王家和李家的正站在一片空地进行调节,忽然间,李昌奎从大家面前经过,赫然是满脸的鲜血。

当时村干部还奇怪,好好的娃娃怎么一脸血,李家的人就解释,他本来就容易流鼻血。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李昌奎此时已经将王家飞和王家红姐弟两个杀害,逃到了这里。

就在一群人你一言我一句说得热闹时,李昌奎把姐姐喊到一边,悄悄对她说,自己已经杀害了王家飞和王家红。

说完,李昌奎就顺着山路逃之夭夭,而姐姐则大惊失色,连忙把这话告诉了村干部,以及当场的王家人。

闻言,王家的人连忙往家里赶,家里的门是关紧的,于是他们翻了墙进去。

越往里面走,他们的心就越往底下沉,等到走到内屋,看到姐弟两个人的尸体时,王家人的双腿早已站立不住。

只见王家飞衣衫不整,横躺在地上,早已没有了生气,而另一边年仅三岁的王家红更是惨不忍睹。

他的整个头部都被撞得鲜脑浆迸裂,鲜血淋漓,脖子上还紧紧系着一根绳子,这样子别说抢救,就连看着都让人胆寒。

原来,就在两家人进行调节的时候,李昌奎是越想越气,觉得王家人太不地道,于是就趁着他们不在溜进了王家。

当时,家里只有王家飞和王家红两个人,而李昌奎一见到王家飞,就想到了自己被拒婚的耻辱。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人已经从言语上的争论,变成了身体上的撕扯,扯着扯着,李昌奎的心里猛然生出一种恶意。

于是,他当场扯烂了王家飞的裤子,紧接着又把她掐晕,在厨房门口对她实施了强奸。

随后,李昌奎害怕王家飞醒来报警,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拿起锄头猛敲她的头部,就这样,王家飞19岁的生命葬送在李昌奎的手上。

而此时的李昌奎,早已经被鲜血和仇恨蒙蔽了双眼,正当他一抹脸准备逃跑时,忽然看到了王家的小儿子,王家红。

王家红是王家的老来得子,备受一家人的宠爱,想到自己被拒的奇耻大辱,李昌奎心里涌现出一种报复的欲望,于是他根本来不及思考,上前就把哇哇大哭的王家红抓住。

他倒提着孩子的双脚,狠狠地把他的头往门槛上撞,一连十几下后,这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孩子渐渐没有了声息。

等到李昌奎停下来的时候,王家红已经满头鲜血。

王家红

然而,即使这样,李昌奎还是怕他没有死透。

于是,他把王家飞和王家红的尸体拖进内屋,往他们的脖子上狠狠勒了一根绳子。

等到确定两个人没有了气息之后,他这才逃之夭夭。

而王家人回来看到这种惨状,年过50的父母当场晕倒,大哥更是好几个月都没有睡好觉。

按理说,即使王家因为婚事得罪了李昌奎,那么断绝交往也就是了,即使要报复,为什么连一个三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这么大的孩子,在法庭上甚至算不上证人,想想这一幕,真的是令人发指。

这件事在周围传得沸沸扬扬,很快,接到报警的警察也赶来鹦哥村,开始了对李昌奎的调查和搜捕。

主动自首,凶手竟然被从轻处理

就在众人以为李昌奎已经逃之夭夭,需要长时间追捕时,李昌奎竟然在四天之后,自己投案自首了。

原来,他从村子里逃出来之后到了自己打工的城市西昌,但此时警方已经预料到他的选择,于是在西昌地区严格防守,布卡设控。

而对于他这样的普通人来说,这样的搜捕无异于是天罗地网。

四天时间里,李昌奎不敢吃不敢喝,他心力交瘁,最终在四川线普格县投案自首。

这桩恶性强奸杀人案证据确凿,也没有什么疑点,因此判决也出得很快。

就在2010年,李昌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家属王家经济损失3万元。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2011年的二审中,李昌奎竟然被改判为死缓,理由则是李昌奎在犯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和悔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王家人第一个表示不认同。

首先,李昌奎的确是主动自首,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自首就能从轻量刑。

其次,李家的赔偿态度也并不积极。

王家人说,事发后,李家人不仅没有登门道歉,更不要说道歉。

而且,李家人还用家庭贫困作为借口,连两个孩子的安葬费都不肯出。

还是乡里出面,强行变卖了李家的钢筋和水泥作为赔偿,总计2万8千元,这才把两个孩子安葬。

那些东西原本是李家用来给李昌奎盖房子的,现在王家用来给两个孩子盖了坟墓,而且就在李家的田地里,距离李家不到一千米。

然而即使这样,王家人也不能接受二审的判决,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仅是人们的固有思维,也是法律应有的公义。

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到了他们这里,凶手一连杀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无辜的幼儿,却被判处了死缓呢?

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两年,如果期间表现良好,就能减刑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期间表现良好还能接着减刑,说不定蹲个20几年,李昌奎就能被放出来。

一想到这一点,王家人的心里就难以接受,自己的孩子已经黄泉枯骨,杀人犯却好好地活着,以后甚至还能娶妻生子,试问哪个父母能接受这一点呢?

王家父母一接到二审判决,就立即来到了昆明,四处反应情况。

因为家里穷,他们只能租住在一个不到十平方米的小屋子里,每天只吃一顿饭,有时候为了省钱,他们整天都不出门,而是呆呆的坐在屋子里,谁也不说话。

家里三个孩子,父母对每一个都十分宝贝:大儿子是长子,女儿是唯一的女孩,小儿子则是老来得子,哪一个去世都会让父母疼上半天,更何况一下子两个呢?

即使倾家荡产,他们也要李昌奎死刑。

幸而王家大哥见过世面,见父母求告无门,他于是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很快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

绝大多数人们对这件事持否定意见,甚至还有认为这是另一个“药家鑫”。

两人的作案原因都是普通纠纷,作案手段都十分残忍,并且都有自首情节,当时都有人请求免除死刑。

但药家鑫已经被判处死刑,并且已经执行,而李昌奎手段更为恶劣,却被判处死缓,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排除的李家有背景,因为村里人都知道,这一家根本没有这个条件,而且影响到整个高级法院的判决,那得是多大的条件?

事实上,李昌奎的判决和李家人一点关系都没有,这都是高级法院的意见。

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媒体通气会,两位副院长对此发表了他们的解释。

原来,云南省高院是经过慎重的考虑,以及合议庭27位法官的研究之后做出的判决,不存在徇私舞弊和偏袒的嫌疑,而他们这样做的理由则十分让人意外。

两位副院长坚持他们的审判没有做,并表示,法院和民众之所以发生争议,是因为他们的法律和观念的理解不一样。

原来,两位副院长认为,李昌奎不像那些罪大恶极的黑社会,他杀人有他自己一些无奈的原因。

而且,我们国家国家也正在提倡少杀,慎杀,云南高院这是基于这个观念,才做出了死缓的决定。

然而,这个说法遭到了网友们的质疑,少杀、慎杀的前提是该杀必杀。

难道为了这个原则就要枉顾故意杀人的事实吗?

对此,法院又表示,李昌奎杀人案是由邻里纠纷引起的,并未造成重大的社会危害。

但这一说法又引起群众的愤怒,社会危害应该由作案手段和造成后果来衡量,如果奸杀少女,摔死幼童都不算社会危害大?那么什么样才算危害大?

只有谋杀那些位高权重、有权有势的人才算社会危害大吗?

面对群众的质疑,高院的一位副院长又表示,我们传统观念中所固有的“杀人偿命”的观念,已经落后了,我们现在应当推崇宽容。

他认为,国际上法学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以暴制暴并非现代法治追求的理念,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死刑将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被废除。

诚然他说的是事实,但这并不能成为李昌奎被判缓刑的原因。

在一些没有死刑的国家,存在着终生监禁的刑罚,如果让终生监禁取代死刑,让犯人一生活在忏悔和监禁中,那么人们还可以接受。

但问题是,目前的中国,只有死缓和无期徒刑,并不存在终生监禁。

站在一个法官的角度,首先思考的不应该是冤冤相报,而是公平正义。

难道不是吗?

最终在2011年8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一次,法院撤销了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终于,王家人接到了另他们满意的裁决,父母两个泪流满面,心中快慰。

然而无论如何,两个死去的孩子都已经不能再复生。

李昌奎的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关于一轮关于死刑的讨论,即使在今天,关于性争论也一直没有定性。

有人支持死刑,因为有些人的确只能用死刑来惩罚,也有人反对死刑,认为死刑太过残忍。

但可以确定的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执行死刑就不能再改变,取消死刑是世界大势所趋,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但最终是对人类生命的尊重。

死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但同时也是对死者生命的尊重。

在当今的时代环境下,死刑仍旧有存在的必要,而什么样的案子,什么样的人该判死刑,仍旧是司法公正的的关键与人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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