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妻子窃钱财
夫妻均难逃刑责
出于虚荣心买了台车,债台高筑,遂让刚生完孩子的妻子去与被害人私会,然后趁被害人不备,窃取对方钱财。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萍、项博(教唆犯)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案情简介
现年28岁的项博和21岁的孙萍育有一子,作为丈夫的项博好逸恶劳,整日游手好闲,全家生计仅靠妻子孙萍一人在足疗店上班维持。在二人贷款买车后,项博成为“伸手掌柜”,花着妻子的钱整日游山玩水。2017年10月,项博在得知孙萍傍得某富翁后,便鼓励孙萍与被害人密切联系。2017年11月1日上午8时许,孙萍和被害人相约在某酒店见面,项博得知后便鼓励其前往。上午11时许,孙萍趁被害人熟睡之际,通过微信与项博联系。在项博的不断教唆下,孙萍将被害人行李箱内的人民币40000元盗走。得手后,孙萍将其中的20000元交给了项博。
孙萍、项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项博是教唆犯,孙萍系实行犯,均应已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