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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尹先生——杨先生繁体网名

时间:2023-04-17 23:10: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近日,市民尹先生把家里的宠物猫——一只英短蓝猫,寄养在家附近的宠物店,因为店员一时疏忽,让猫咪跑出店外,溜进了周边小区。众人苦寻无果后,张贴了寻猫启事。不久,一名陌生女子突然加上店员微信,自称捡到了一只长相相似的猫咪,并表示和猫“有缘”所以就留下了,希望把这只猫买下来。

当店员明确拒绝后,对方却话风一转:“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你们的猫。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拿了你家猫?”无奈之下,尹先生只好报警,但目前除了对方的微信号,没有任何线索,警方暂时无法立案。就此,律师表示,如果尹先生证据确凿,而对方又拒不归还,那么捡到猫的人可能涉嫌损害他人财产,甚至可能涉及刑事案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发动朋友、家人寻找猫咪

10月18日,尹先生因为家人要出差,而自己工作繁忙等原因,不得不把家里一岁半的英短蓝猫寄养在家附近的宠物店,准备过一个星期后,再去把猫咪接回家。

眼看就快到了接猫咪的日子,宠物店的工作人员却突然给尹先生发来了一条坏消息。店员说:“店里在装修敲玻璃,店门没锁,小猫受惊后,就跑进了隔壁的华侨城小区。”

10月23日下午2点50分,尹先生收到店员的信息后,心急如焚,简单地安排完手头的工作后,便立即驱车赶到宠物店,和店员一起在小区附近找猫。

沿着猫咪跑丢的路线,尹先生和几位店员来到了小区里距离宠物店最近的围墙,这附近全都被低矮的灌木丛所覆盖,因此众人只能地毯式搜索,尽量不放过每一个角落。

可是,几个小时的搜寻仍然一无所获,随着天色渐渐变暗,尹先生甚至还从别的地方租借了一台热成像仪,并且发动朋友、家人一起寻找,直到次日零点,众人依旧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只好悻悻而归。

10月24日一大早,尹先生和宠物店店员再次出发,经过了一夜的时间,尹先生最担心的就是猫咪很可能会跑得更远,或者直接离开了小区,这样一来搜寻难度将会大大增加。

“小区有其他流浪猫,猫咪都有领地意识,它很可能会被赶走。”宠物店的郑店长说,他们还打印了很多寻猫启事,张贴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店员们也在朋友圈发了求助信息,因为店里的客户大多是住在小区附近的居民。

“我们还挨家挨户地敲门询问,几乎所有一楼的业主都问了一遍。”郑店长说,因为无法进入居民家中,只能通过简单的对话了解情况。

另一边,尹先生等人还联系上了物业,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

很快,一上午又过去了,依旧没取得什么进展。

陌生女士发微信称捡到猫

10月24日下午2点,一位陌生的女士突然通过寻猫启事上预留的微信号,加上了宠物店的店员,自称23日下午4点有一只蓝猫来到她家院子里喝水。

“我们询问了猫咪的长相、大小,再加上走丢的时间,全都很吻合。”一位店员表示,当时基本能确认这只猫就是尹先生家的猫,但是当他向那位女士索要猫咪的照片,希望进一步确认时,这名女士却“开始兜圈子了”。

聊天记录显示,这名女士坦言,她捡到的猫和店员描述走丢的猫“挺像的”,还陆续问了猫咪的名字、年龄以及健康状况。

在捡到猫的当天,这名女士还上网购买了一袋猫粮,还打算过几天带猫咪去体检。这名女士说,她的女儿很喜欢这只猫,并且她俩都觉得和猫“有缘”,所以就留下了,并且提出给宠物店一些钱,希望把这只猫买下来。

但是,店员明确告知对方,这是顾客的猫,如果这位女士愿意归还,宠物店可以另外送一只猫给对方。然而,这名女士却话风一转说道:“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你们的猫。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拿了你家猫?”

“我就觉得很莫名其妙。这人不要报酬,也不要宠物店给她换一只猫,但是也不肯还猫。”尹先生说,他通过店员的微信,和这位捡到猫的女士沟通了许久,但是对方坚称自己既没偷也没抢,何况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捡到的猫就是尹先生丢的猫。

这名女士还告诉宠物店的工作人员和尹先生:“如果因为一只猫的到来,让我的生活麻烦不断,我会(把猫)放回大自然,让它找其他有缘人。”

无奈之下,尹先生只好报警,但目前除了对方的微信号,没有任何线索,警方暂时无法立案。

“猫咪早已成为我们家重要的一员,我希望对方能早点归还。”尹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猫市值大概在5000元左右,他希望这位捡到猫的女士能够出面和他好好沟通,而不是私自霸占别人的宠物。

网友建议给猫咪装芯片

10月26日,记者尝试添加这名女士的微信,但是始终没有通过验证。同时,无论是宠物店店员还是尹先生等人,多次向这名女士发送信息,均未收到任何回复。

尹先生和宠物店店员只好前往附近的宠物医院,查找最近有没有人带蓝猫来体检,希望能从宠物医院找到一些线索,但是所获甚微。无奈之下,尹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在了网上,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建议,猫主人一定要带猫咪去装芯片,这可视为宠物唯一的“电子身份证”,一旦猫咪走失,还能根据芯片来定位猫咪,同时在找到猫咪后,可以通过扫描芯片尽快确认猫咪和主人的身份,避免捡到猫的人予以否认。

尹先生表示,如今摆在他面前最大的难点,就是捡到猫的人不愿意出面,否则他能通过比对猫咪的照片、毛发、疫苗等信息,进一步确认对方捡到的是不是他养的猫。

“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能找到猫咪的亲人,去做亲子鉴定。”在尹先生看来,只要对方能出面沟通,他总有办法证明猫咪的归属。

另外,还有不少网友担心,这种喜欢就占为己有的做法,可能会教坏孩子。

律师说法

捡猫者或涉嫌损害他人财产

如果尹先生的说法属实,对方捡到英短猫确实是他的而又拒绝归还,作为猫的主人,尹先生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上海创同律师事务所的孙磊律师认为,只要猫主人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等信息,且与捡到的猫高度相似,即满足高度盖然性,那么对方就应当归还猫咪。

如果证据确凿,而对方又拒不归还,那么捡到猫的人可能涉嫌损害他人财产,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甚至可能涉及刑事案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如果猫咪在别人家寄养的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合理开支,例如猫粮的费用,对方也可以向猫主人要求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捡到猫的人拒不归还,由此导致猫咪生病或发生损伤,猫主人有权向这户人家主张赔偿。当然,如果在寻猫启事中提到,返还猫咪有酬谢的话,那么猫主人也具有兑现承诺的义务。”

孙磊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因为猫主人和宠物店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宠物店有义务去看管宠物,不让猫受到伤害或遗失,如果最终猫找不回来,那么猫主人还可以向宠物店主张赔偿。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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