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争夺网站域名的事例不少。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域名代表外观,域名背后有巨大的利益诱惑。甚至是关于一家公司、平台的尊严价值。
被抢占域名这一纠结的问题同样发生国内互联网大厂的身上,细心的朋友其实早就发现,微信一直使用的是“weixin.qq.com”这样的二级域名,而“weixin.com”双拼域名已经被占用,且目前可正常打开。
自2011年微信上线至今,时隔5年,这样一个不正统的二级域名,就像是一根一直卡在腾讯喉咙里的鱼刺,如今腾讯终于开始着手“拔”掉它。
据仲裁书显示,2015年12月1日,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中心”)收到投诉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投诉书,被投诉人为“li ming”。争议域名为“weixin.com”,注册商是EJE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各执一词
仲裁书显示,腾讯方面主张大致有三项:
第一,争议域名完整包含投诉人的“weixin”商标,而“weixin”是投诉人 “微信”汉字商标的汉语拼音。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商标相同或极其 相似,容易引起混淆。“weixin”不是英语中的惯常词汇,并无任何含义,被投诉人未有正 当理由注册争议域名。
第二,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并不拥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
第三,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具有恶意。
被投诉人主张大致三项:
第一,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不相同或並不混淆 性相似。
第二,被投诉人认为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权益。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为 2000年11月21日,远早于投诉人 “weixin”、“微信”商标注册时间及“微信”产品推出的时间。且在投诉前对争议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做过微调,加注过“非官方”等区别性标识。
第三,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及使用不具有恶意。
域名曾多次转让
WHOIS记录显示,争议域名于2000年11月21日注册。当时注册人为“Haishen
Yang”。随后争议域名注册人多次变更。
当前注册人“li ming”有两次转让纪录,分别是2015年2月至4月期间,由“sun libin”转让给“li ming”,其后2015年6月时转让至“li zhu”,其后又在2015年7月10日或之前转让给“li ming”。
腾讯方面在提交的投诉书中提到,根据 WIPO Overview 2.0 第 3.7 段,域名注册人的转移应该视为一次新的注册。因此,被投诉人取得争议域名拥有权的日期晚于投诉人取得“weixin”/“微信”的香港商标注册日期(即2011年10月25日)。
专家组的裁决
即便双方各有说辞,但在仲裁书中专家组给出的意见则让胜利的天平逐渐向腾讯方面倾斜。
专家组认为,根据《ICANN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 4(a)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即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且被投诉人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且被投诉人的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
因此专家组裁定支持投诉人的投诉请求,将争议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8位数域名转让费是否打了水漂?
据传域名持有者曾向腾讯方面报价3000万元,而其购得该域名所花金额也在千万级别,如果仲裁生效那么就意味着,之前为域名耗费的高额转让费即将打了水漂,这对被诉人绝对是巨大的打击。
据消息人士向宅男透露,最终双方采取了和平的方式化解矛盾,被诉方将域名免费赠与腾讯,但换回了腾讯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具体政策不详。
当然,也有网传消息称仲裁无效,域名所有者已于昨日通过法院立案进行申诉,双方将进入更激烈的争夺当中。
宅男针对此情况请教了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他表示“程序已经走完,应该不能再向亚洲域名中心申请仲裁了。”
因此,被诉人就只有通过上诉来保留域名所有权,否则必须将域名拱手相让。
腾讯曾两次痛失域名
实际上,腾讯陷入域名争夺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腾讯的发家史中,曾因域名争夺失败而遭受过不小的打击。
资深一点的互联网用户都知道,QQ的原名实际叫OICQ,在1998-1999年腾讯注册了oicq.net以及oicq.com这两个域名,不料却收到了拥有ICQ软件及icq.com域名的美国在线先后两次投诉信,信中称腾讯注册的两个域名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并要求腾讯将两个域名免费转让给自己。
一场官司下来,腾讯输掉的不仅仅是两个域名而已,同样也输掉了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品牌。此后整整两年时间,腾讯一直以域名作为其主要网站入口。
时间推移到2003年,在投诉的另外两起域名侵权纠纷中(qq.com.cn和qq.cn),腾讯又输了。接连丢失了4个关键域名对于腾讯的打击可想而知,虽然此后以10万美元的低价买下域名“qq.com”,捡了个大便宜,但经历过接二连三丢失域名的惨痛教训后,腾讯则似乎比别人更为了解了域名占有权背后的意义。
纠结:域名注册在前 产品推出在后
互联网时代,域名已经不再是标准意义上平台入口的象征,背后的利益价值绝不仅仅是一个固定转让价格可以比拟的。
互联网发展初期,一部分人最早认识到了域名的重要性,便开始想方设法抢注,这样的做法不外乎两种目的,一方面可以自用,契合品牌的域名可帮助受众准确识别平台,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则是带有恶意性质的抢占行为,低价入手,并不实际应用,而后等待时机高价卖出,从中谋取暴利。
微信域名争夺案例的特殊性其实在于,域名注册在前,微信产品推出在后,早微信推出10年前,“weixin.com”这个域名就被注册了,那时候并没有人知晓微信这个产品,所以说来,当时的注册者根本谈不上恶意抢注。
可是,该域名在2015年连续的几次转让,其实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倘若微信没有火起来,你猜谁会花8位数字去购买一个无人问津的域名呢?
放远来看,微信域名的案例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像抢占域名、文字或图片商标这样的投机行为,已经逐渐被封锁在死角了,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
而腾讯这一仗胜利后,域名的用途也还是个未知数,替换掉原有IP也好,亦或是用在其地方也好,总之“域名在手,天下我有”的气势肯定是回来了,怎么耍无所谓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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