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的称呼
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长期以来只有一个“皇帝”,即神圣罗马帝国的元首。
帝国之外的国家元首名义上是比皇帝低的,于是就出现了emperor和king两种最主要的君主头衔。在中国,当然只有一个皇帝,周边小国都对天朝上邦称臣,他们的君主自然也不能称“皇帝”。臣属的朝鲜和越南都被中国皇帝封为“国王”。因此,对应中国的语境下看,emperor是“皇帝”,king是“国王”。但是在巴尔干半岛和安纳托利亚高原还长期存在一个拜占庭皇帝,也就是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皇帝被土耳其人消灭后,娶了拜占庭公主的俄罗斯大公在几十年后称帝,因为他们自诩为东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号称“第三罗马”。他们选择了“凯撒”作为皇帝称号,所以在中文里被译为“沙皇”。
后来拿破仑自称法兰西皇帝——当他肢解了神圣罗马帝国以后。哈布斯堡家族只好委屈自称奥地利皇帝。普鲁士统一德国后,国王成了德意志皇帝。英国吞并印度后,给英王增加了“印度皇帝”的称号。到一战爆发的时候,欧洲已经有四个皇帝了。
欧洲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诸侯国,以神圣罗马帝国最为甚。五级贵族等级均可成为独立的诸侯国,只不过子国和男国比较少。与中国不同的是,除公侯伯之外,还有archduke和prince,分别译为“大公”和“亲王”。反观中国的“亲王”,其领地虽可称“王国”,却缺乏最重要的的独立性。真正能称得上“王国”的只有朝鲜和越南。
元首的配偶也有多种称谓。除了皇后、王后(王妃)之外,最多的就是“夫人”了。这些都很简单,可是女元首的丈夫叫什么呢?
先看看女皇吧。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实行萨里克法典,没有女皇。拜占庭帝国倒是有女皇,她们的丈夫直接成了皇帝。俄罗斯的女皇不是没有丈夫,就是丈夫已经死了,所以女皇的丈夫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称谓。
女王的丈夫就要复杂得多了。第一种称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语,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权利”。这种“国王”是在妻子成为女王后得到加冕的,他们与女王共同统治这个国家,相当于是共治者。他们正式被称为“某某几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载入史册。但一旦妻子去世,他们就会丧失权力,王位将由女王的继承人继承。最典型的例子是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尔一世的丈夫费迪南二世。他因为妻子的缘故成为了jure uxoris king of Castile,卡斯蒂利亚的共治国王。但伊莎贝尔一世在1504年死后,胡安娜一世继承卡斯蒂利亚王位,他就只是阿拉贡国王了。
斐迪南二世 Fernando II el Católico(1452年3月10日-1516年1月23日)阿拉贡国王(1479年-1516年在位),卡斯蒂利亚国王(1474年-1504年在位,称斐迪南五世)。他也是西西里国王(1468年起,称斐迪南二世)和那不勒斯国王(1504年起,称斐迪南三世)。通过与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拉一世的婚姻,斐迪南二世实际上是统一的西班牙的第一个国王
不过也有例外。波兰女王雅德薇嘉死后,她的丈夫亚盖洛二世就成了波兰国王,独自统治波兰。葡萄牙则是只有当女王生下孩子,她们的丈夫才能被加冕为jure uxoris king。
第二种情况是“king consort”,相对应于“queen consort”。这种“国王”没有统治国家的权力,也不能称“某某几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国家元首。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国女王玛丽一世后成为了英国的“king consort”,但是没有统治英国的权力。英国历史上虽有七位女王,但惟有玛丽一世的丈夫获得了“king consort”的头衔。
国王的母亲
如果国王去世了,王后叫什么呢?最常见的情况是“queen dowager”,直译过来就是“孀居的王后”。即使新国王是太后的儿子,太后的地位仍然低于王后。
太后还有一个称谓,叫“queen mother”。得到这种头衔的太后一定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她必须曾经做过王后;其次,新国王必须是她的儿子。因此,所有的queen mother一定都是queen dowager,但不是所有的queen dowager都是queen mother。无论是queen dowager还是queen mother,她们都必须做过王后。因此,倘若一个女人没有当过王后,即使她的儿子成了国王,她也不可能得到“太后”的称号。比如,维多利亚女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维多利亚,在女儿登基后被称为“queen’s mother”。
国王的情人
欧洲的君主不能像中国的皇帝一样合法纳妾。但大多数君主都有过情人,但国王的情人不能像中国的妃嫔一样得到名分。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国王的情妇若是不能封个贵妃昭仪什么的,哪能有什么地位呢?所以,渐渐地,这些女人们也有了封号。
最普遍的做法是将情人弄到宫里来,封她们做女官,然后再册封为贵族夫人。事实上,绝大多数皇家情妇都做过女官。
国王极少和他们的情妇结婚,当然也有例外。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就曾是他的情妇。安妮·博林先被任命为宫廷女官,然后被封为彭布洛克女侯爵,最后在1533年和国王结婚,加冕为王后。
安妮·博林 原本是 亨利八世 的王后凯瑟琳的侍从女官,但两人在暗中偷情。为了与安妮结婚, 亨利八世 发动了宗教改革,永远地改变了英国的历史。 安妮·博林 在1533年1月与亨利八世秘密结婚,5月被宣布为合法妻子。三个月后 亨利八世 对她的热情消退,直到1533年9月生下伊丽莎白一世后才稍和缓。但两人关系在1536年1月 安妮·博林 流产时更加恶化。1536年5月2日 安妮·博林 被捕入狱,关进伦敦塔;5月19日以通奸罪被斩首。
国王的子女
私生子是不能继承王位的。只有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某些国家出现过私生子继位的情况,那是因为这些地方受东方文化影响较大。在西欧,即使国王将他们的私生子合法化,他们也不能继承王位。例如,亨利四世的父亲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冈特的第三个妻子凯瑟琳·斯温佛德,就曾是他的情妇。约翰·冈特第二个妻子去世后,他立刻和凯瑟琳结婚,并把他和凯瑟琳的孩子身份合法化,可他们的孩子还是被剥夺了继承权。而亨利七世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正是凯瑟琳和约翰·冈特的孙女,这就是亨利七世继承王位受人质疑的原因。
国王的子女也有不同的称呼。英法两国的王储有着特殊的头衔。英国是“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法国叫“道芬”(le Dauphin);相应地,他们的妻子则是“威尔士王妃”(princess of Wales)和“道芬娜”(la Dauphine)。西班牙、葡萄牙的王子叫infante,公主叫infanta。
奥地利和俄罗斯的皇子全部封为大公,公主全部封为女大公。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文翻译一样,但俄奥两国的大公却不是同一个词。奥地利的皇子皇女们被称为archduke/archduchess,而沙皇的子女则被称为grand duke/duchess。一般来说,archduke/archduchess局限于哈布斯堡家族内部,是皇子皇女的荣誉头衔。Grand duke/duchess应用范围要广泛一些,可以指沙皇的儿女,也可以指具有独立统治权的国家元首,比如卢森堡大公(Grand Duke of Luxembourg)。
法国宫廷在十七世纪成为全欧洲模仿的对象。凡尔赛的繁琐礼仪也同其奢华一道闻名于世。法国王室和宗室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称谓。第一种是“血亲王子”(prince du sang),指身份合法的宗室成员。首先是“第一血亲王子”,即血缘与王室最近的宗室,他们被称为“Monsieur le Prince”(亲王殿下),他们的妻子是“Madame la Princesse”。当王室绝嗣时,第一血亲王子就将成为王位继承人。亨利四世登基前就是瓦卢瓦王室的第一血亲王子。
还有一种血亲王子叫“Monsieur le Duc”(公爵殿下),他们的妻子是“Madame la Duchesse”。这一称谓专属于孔蒂亲王家族。1709年之前孔蒂家族是波旁王室的第一血亲王子。1709年,Monsieur le Prince的称号被授予了路易十四的侄子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二世。孔蒂家族则被称为Monsieur le Duc。
作为波旁王朝最远支的宗室,苏瓦松伯爵家族则得到了“Monsieur le Comte”(伯爵殿下)的头衔。苏瓦松伯爵源自孔蒂家族,1566年得到世袭伯爵头衔。苏瓦松伯爵的妻子则被称为“Madame la Comtesse”。
血亲王子中最后一种称号是授予已故孔蒂亲王的王妃们的,即“Madame la Princesse Douarière”(douarière即dowager)。大革命之前共有三位孔蒂亲王太妃,她们按照顺序依次被称为“第一太妃”、“第二太妃”、“第三太妃”(法国宫廷似乎非常喜欢排序,路易十五的八个女儿被称为“第一公主”、“第二公主”等等一直到“第八公主”)。
第二种是专门授予国王的子女们的。国王的儿子被称为“fils de France”,直译过来便是“法兰西的儿子”;女儿们被称为“fille de France”,即“法兰西的女儿”。“fils de France”也通指法国王储,不管他们是不是国王的儿子。国王的孙子是“petit-fils de France”(法兰西的孙子),孙女叫“petit-fille de France”(法兰西的孙女)。
前面已经说过,法国的王储叫“道芬”(Dauphin)。从路易十四起,王储被称为“Monsieur le Dauphin”,王妃叫“Madame la Dauphine”。路易十四的第一个王储是他的唯一的婚生子,被称为le Grand Dauphin,即“大王储”。1711年大王储死后,他的长子布格涅公爵被祖父立为新王储,宫中称其为le Petit Dauphin,即“小王储”。大王储还有一个称号,叫“Monseigneur”。他死后,这个称号传给了他的儿子们:布格涅公爵、安茹公爵和贝里公爵。
Monsieur是法语中的“先生”。在中世纪的法国,Monsieur专指国王的次子或国王的大弟弟。例如,查理九世是亨利二世的次子,从他出生到哥哥弗朗索瓦二世去世,他都是Monsieur。Monsieur通常是王位的第二继承人或头号继承人。与第一血亲王子不同的是,Monsieur是王室出身,而第一血亲王子是宗室出身。Monsieur的妻子叫做Madame。
国王的长女有个特殊的称号“Madame Royale”。但这个称号不局限于国王的女儿。路易十四的侄女、奥尔良公爵的长女玛丽·路易丝也曾使用过这个头衔。她嫁到西班牙以后,她的妹妹安妮·玛丽也沿用了这个称号。不过后来,她们全部被称为“Mademoiselle”。路易十三的侄女、蒙庞西埃夫人奥尔良的安妮曾被册封为“la Grande Mademoiselle”(大郡主)。Madame是“夫人”,Mademoiselle是“小姐”,自然是有地位高低的。对应在中国语境中,前者是“公主”,后者就是“翁主”“郡主”什么的了。
王室和奥尔良家族的私生子还有两个称号。凡是身份合法化了的王室私生子都被称为“Légitimé de France”,女儿被称为“Légitimée de France”。路易十四的私生女们后来都得到了“Mademoiselle”的头衔。只是比起正牌的宗室郡主,她们的头衔后面必须缀上自己的封地,以示区别。比如,蒙特斯庞夫人的女儿弗朗索瓦丝•玛丽,未来的摄政王妃、奥尔良公爵夫人,就被称为“Mademoiselle de Blois”(布卢瓦郡主)。奥尔良家族的私生子有一个非常刺耳的名字“tard d'Orléans”(奥尔良的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