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成都工作多年的老同学打电话说和女朋友分手了。
接到他的电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劝他好?
2014年,老同学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成都,找到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工作,待遇还不错。
后来交了一个女朋友,就准备在成都扎根。他东拼西凑,按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总价150万左右,首付45万,贷款105万。
正当他和女朋友准备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忽然提出,自己可以不要彩礼,但是要在他的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老同学认为,自己东拼西凑买的房子,女方一分钱没出,就要加名字,这个要求稍微有点过分。
但是转念一想,两人本来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以后所有的东西都是两个人的,加上名字也没关系。于是他就同意房本加名。
不过因为房子还有60多万的贷款,无法实现加名字,所以得等到以后贷款还完了,才加上名字。
女方一听就不乐意了,认为老同学完全是空手套白狼,一毛不拔。于是便提出替代方法,要求老同学给女方写一张80万欠条,代替房产加名,否则不会结婚。
对此,老同学这就不乐意了,两人现在还没有结婚呢,便已经欠对方80万了,哪有这样的道理,难道对方只图自己的钱,这完全就不能接受了。
因为这个问题,两人僵持不下,经常吵架,渐渐的产生了分歧,结婚的事情也搁浅了,相互也不怎么理采了。
这个事情对老同学的打击很大,于是打电话向我诉苦。
我听了之后帮他分析:
一、双方可以做一个婚前财产约定,约定房子归双方共同拥有,同时贷款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同学可以将现有的房子卖了,以两个人的名字重新买一套,贷款也由两个人共同偿还。
三、如果对方坚持要求写欠条,这就完全不不能接受的。两人还没有结婚,就欠对方80万。万一对方悔婚,或者离婚,那就真的人才两空了。
你们觉得用那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最好呢?欢迎留言。